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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婚礼作为一种社会联结的纽带,在促进社会互动、培育社区认同上发挥了积极作用。可是,一些丑陋粗鄙的低俗闹婚,却越来越显得不合时宜,原本是为了让婚礼更热闹更喜庆,如今却变了味道,逐渐演变成为失控的“恶俗游戏”,因闹婚发生的悲剧也在不断上演,严重冲击了道德与法律的底线,对各种婚闹恶俗也不能静等社会自觉抵制和自我约束,必须积极引导干预,大力推动社会观念的进步和文明婚庆新民俗的形成、深化、普及,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婚俗观念。
关键词:移风易俗;恶俗闹婚;文明婚俗
婚礼本是祝福一对新人走向幸福、快乐的文明仪式,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隆重喜庆的婚礼仪式被恶俗婚闹贴上了尴尬与无奈的标签,关于闹婚过头的悲剧屡见不鲜,“喜事变丧事”、“伴娘遭猥亵”等诸多闹婚事件,已超出正常婚礼娱乐的适度范围,有的甚至触犯了法律。凡此种种,都不是婚庆正确的打开方式,也与民俗、传统无关,压根就是一种伤风败俗甚至伤人坏事的恶俗与恶作剧。恶俗闹婚不仅扭曲了传统文化习俗的本质,更与我们实施乡村振兴、建设文明乡村的战略格格不入。在恶俗闹婚现象发生后,法律法规和公权力该如何介入干预,以及对不良婚闹怎样界定,需要仔细拿捏。从实际来看,移风移俗,也的确不是简单为之和一朝一夕之事。整治恶俗闹婚,推进移风易俗任重而道远。
莲发藕生,必定有根,整治恶俗闹婚,找准源头才能对症下药,从传统婚闹到现在的恶俗闹婚,传统习俗变质变味儿。追本溯源,主要有以下原因:
低俗文化的影响根深蒂固。在民间有不少人持有“结婚三天无大小”“婚姻越闹越幸福”“越闹越热闹”的观点;很多人分不清“整人游戏”与违反法律之间的界限,有的在婚礼上醉酒大闹、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甚至将以“闹洞房”等方式获取的隐私向外传播,严重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更有甚者将新郎五花大绑丢在河里导致新郎死亡等命案发生,使喜事变成了丧事,造成了难以挽救的伤害。这种扭曲的习俗文化,让一些人为恶意闹婚行为找到了借口,形成了低俗文化的认同心理。
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大部分群众都有以“传统习俗”看待婚闹的惯性思维,难以分清“恶搞”与“违反法律“之间的界限。婚礼当天,大家都喜气洋洋,来的都是客人,当事人对待恶俗闹婚者不好撕破脸皮,即使“出格”,也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敢怒不敢言,事后更是无动于衷,就当热闹了一番,不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围观群众则成了“看客”,只顾着看热闹,甚至怂恿恶俗闹婚者恶搞,意识不到恶俗闹婚带来的严重后果,更意识不到文明举办婚礼的意义。恶俗闹婚现象频繁发生也从侧面反映了部分群众精神境界不高,法治建设、文明建设尚有提高空间,这无疑成为了推动移风易俗、建设和谐美丽宜居乡村等事业的绊脚石、拦路虎,不容小觑。
政府部门打击力度不够。恶俗闹婚参与者多是事后受到道德谴责,而很少被“诉诸公堂”承担法律后果。给违法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打着“传统习俗”的旗号不断触碰法律“高压线”。法国思想家卢梭曾说,“人人手持心中的圣旗,满面红光地走向罪恶”。当一些人用地方低俗文化来为闹婚找到五花八门的“借口”,恶习或许就会上演为丑行。只有及时打击这些陈旧、落后的闹婚习俗,悲剧与荒诞才不会再上演,才会让婚俗更具时代气息和人文精神,让婚礼更加文明、温馨。这些恶俗闹婚现象的发生反映了法治建设、文明建设尚有漏洞。这无疑是乡村振兴、全面依法治国等事业的绊脚石、拦路虎。恶俗闹婚的负面影响不容小觑,必须要加强治理、坚决铲除。
移风易俗,加强道德引导。比如在重要路段设置“禁止婚闹”指示牌;办理结婚证时让新婚夫婦签订《文明婚礼承诺书》,积极引导新婚夫妇举行文明节俭的婚礼,让新婚夫妇认识到恶俗闹婚的不良后果,从源头杜绝恶俗闹婚事件发生;安排宣传车深入村(居)宣讲恶俗闹婚行为的影响和危害,要在各个村居主要街道张贴永久性宣传标语,每个乡镇(街道)安排宣传车往返各个村(居)巡回宣讲,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让移风易俗、自觉抵制恶俗闹婚文明观念深入人心;同时,有关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将抵制恶俗婚闹歪风与文明法治社会建设充分结合,改变群众对“传统习俗”的错误认知,养成“不能闹、不愿闹、不敢闹”的文化认同,形成浓厚移风易俗的舆论氛围。
执法必严,强化法治保障。司法部门要完善相应法规制度,使其有法可依,给“闹婚”带上法律的枷锁,筑牢底线,让违法者依法担责。恶俗婚闹一旦违反了法律、法规,就不再是简单的恶作剧,可以轻描淡写、一笑而过,只有给闹婚套上“法律”的紧箍,注入文明的现代理念,才能继承好优良传统习俗。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婚庆策划中出现低俗恶俗内容的责令整改,对扰乱社会治安、有伤风化的恶俗闹婚者进行惩戒,形成整治工作的典型案例,坚持以案释法,用鲜活的案列教育群众尤其是青壮年群体,让人们自觉形成对行为后果的预判,形成文明守法的法治思维,不断以法律为准绳来衡量自己的行为,时刻提醒自己做事情要合理、合法,积极向有关部门检举恶俗闹婚违法行为,做文明婚礼的推动者、宣传者、守护者。
监督有力,鼓励群众参与。号召村民建言献策,让村民自主地参与到整治行动中来,完善各村(居)红白理事会建设,制定红白理事会章程,在各个村(居)悬挂移风易俗宣传栏,让红白理事会把文明办婚事落实到整个婚事操办的过程中来,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强化对婚礼过程的监督,鼓励更多的有志之士加入到整治恶俗闹婚行动中来,积极举报和制止恶俗闹婚行为。
婚姻仪式充分显示了人们对婚姻的尊重,同时也见证了一种家庭责任的建立。移风易俗从来就不是简单易行的事情,消除陋习的历史惯性,需要久久为功,整治恶俗闹婚、推动移风易俗,要用思想的自省引领行动上的自觉,每个人都成为移风易俗的践行者、宣传者,才能在保护传统婚礼文化象征意义的同时,构建和谐健康的社会文化氛围。相信随着社会各主体的共同努力,恶俗的婚闹会逐渐减少,文明结婚是必然趋势。
参考文献
[1]黄祖祥,刘岩澍.《全民移风易俗 共筑美好生活》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8年7期
[2]陈寒非.《风俗与法律:村规民约促进移风易俗的方式与逻辑》学术交流,2017年5期
[3]高其才.《通过村规民约改变不良习惯探析——以贵州省锦屏县平秋镇石引村为对象》,法学杂志,2018年9期
关键词:移风易俗;恶俗闹婚;文明婚俗
婚礼本是祝福一对新人走向幸福、快乐的文明仪式,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隆重喜庆的婚礼仪式被恶俗婚闹贴上了尴尬与无奈的标签,关于闹婚过头的悲剧屡见不鲜,“喜事变丧事”、“伴娘遭猥亵”等诸多闹婚事件,已超出正常婚礼娱乐的适度范围,有的甚至触犯了法律。凡此种种,都不是婚庆正确的打开方式,也与民俗、传统无关,压根就是一种伤风败俗甚至伤人坏事的恶俗与恶作剧。恶俗闹婚不仅扭曲了传统文化习俗的本质,更与我们实施乡村振兴、建设文明乡村的战略格格不入。在恶俗闹婚现象发生后,法律法规和公权力该如何介入干预,以及对不良婚闹怎样界定,需要仔细拿捏。从实际来看,移风移俗,也的确不是简单为之和一朝一夕之事。整治恶俗闹婚,推进移风易俗任重而道远。
莲发藕生,必定有根,整治恶俗闹婚,找准源头才能对症下药,从传统婚闹到现在的恶俗闹婚,传统习俗变质变味儿。追本溯源,主要有以下原因:
低俗文化的影响根深蒂固。在民间有不少人持有“结婚三天无大小”“婚姻越闹越幸福”“越闹越热闹”的观点;很多人分不清“整人游戏”与违反法律之间的界限,有的在婚礼上醉酒大闹、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甚至将以“闹洞房”等方式获取的隐私向外传播,严重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更有甚者将新郎五花大绑丢在河里导致新郎死亡等命案发生,使喜事变成了丧事,造成了难以挽救的伤害。这种扭曲的习俗文化,让一些人为恶意闹婚行为找到了借口,形成了低俗文化的认同心理。
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大部分群众都有以“传统习俗”看待婚闹的惯性思维,难以分清“恶搞”与“违反法律“之间的界限。婚礼当天,大家都喜气洋洋,来的都是客人,当事人对待恶俗闹婚者不好撕破脸皮,即使“出格”,也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敢怒不敢言,事后更是无动于衷,就当热闹了一番,不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围观群众则成了“看客”,只顾着看热闹,甚至怂恿恶俗闹婚者恶搞,意识不到恶俗闹婚带来的严重后果,更意识不到文明举办婚礼的意义。恶俗闹婚现象频繁发生也从侧面反映了部分群众精神境界不高,法治建设、文明建设尚有提高空间,这无疑成为了推动移风易俗、建设和谐美丽宜居乡村等事业的绊脚石、拦路虎,不容小觑。
政府部门打击力度不够。恶俗闹婚参与者多是事后受到道德谴责,而很少被“诉诸公堂”承担法律后果。给违法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打着“传统习俗”的旗号不断触碰法律“高压线”。法国思想家卢梭曾说,“人人手持心中的圣旗,满面红光地走向罪恶”。当一些人用地方低俗文化来为闹婚找到五花八门的“借口”,恶习或许就会上演为丑行。只有及时打击这些陈旧、落后的闹婚习俗,悲剧与荒诞才不会再上演,才会让婚俗更具时代气息和人文精神,让婚礼更加文明、温馨。这些恶俗闹婚现象的发生反映了法治建设、文明建设尚有漏洞。这无疑是乡村振兴、全面依法治国等事业的绊脚石、拦路虎。恶俗闹婚的负面影响不容小觑,必须要加强治理、坚决铲除。
移风易俗,加强道德引导。比如在重要路段设置“禁止婚闹”指示牌;办理结婚证时让新婚夫婦签订《文明婚礼承诺书》,积极引导新婚夫妇举行文明节俭的婚礼,让新婚夫妇认识到恶俗闹婚的不良后果,从源头杜绝恶俗闹婚事件发生;安排宣传车深入村(居)宣讲恶俗闹婚行为的影响和危害,要在各个村居主要街道张贴永久性宣传标语,每个乡镇(街道)安排宣传车往返各个村(居)巡回宣讲,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让移风易俗、自觉抵制恶俗闹婚文明观念深入人心;同时,有关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将抵制恶俗婚闹歪风与文明法治社会建设充分结合,改变群众对“传统习俗”的错误认知,养成“不能闹、不愿闹、不敢闹”的文化认同,形成浓厚移风易俗的舆论氛围。
执法必严,强化法治保障。司法部门要完善相应法规制度,使其有法可依,给“闹婚”带上法律的枷锁,筑牢底线,让违法者依法担责。恶俗婚闹一旦违反了法律、法规,就不再是简单的恶作剧,可以轻描淡写、一笑而过,只有给闹婚套上“法律”的紧箍,注入文明的现代理念,才能继承好优良传统习俗。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婚庆策划中出现低俗恶俗内容的责令整改,对扰乱社会治安、有伤风化的恶俗闹婚者进行惩戒,形成整治工作的典型案例,坚持以案释法,用鲜活的案列教育群众尤其是青壮年群体,让人们自觉形成对行为后果的预判,形成文明守法的法治思维,不断以法律为准绳来衡量自己的行为,时刻提醒自己做事情要合理、合法,积极向有关部门检举恶俗闹婚违法行为,做文明婚礼的推动者、宣传者、守护者。
监督有力,鼓励群众参与。号召村民建言献策,让村民自主地参与到整治行动中来,完善各村(居)红白理事会建设,制定红白理事会章程,在各个村(居)悬挂移风易俗宣传栏,让红白理事会把文明办婚事落实到整个婚事操办的过程中来,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强化对婚礼过程的监督,鼓励更多的有志之士加入到整治恶俗闹婚行动中来,积极举报和制止恶俗闹婚行为。
婚姻仪式充分显示了人们对婚姻的尊重,同时也见证了一种家庭责任的建立。移风易俗从来就不是简单易行的事情,消除陋习的历史惯性,需要久久为功,整治恶俗闹婚、推动移风易俗,要用思想的自省引领行动上的自觉,每个人都成为移风易俗的践行者、宣传者,才能在保护传统婚礼文化象征意义的同时,构建和谐健康的社会文化氛围。相信随着社会各主体的共同努力,恶俗的婚闹会逐渐减少,文明结婚是必然趋势。
参考文献
[1]黄祖祥,刘岩澍.《全民移风易俗 共筑美好生活》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8年7期
[2]陈寒非.《风俗与法律:村规民约促进移风易俗的方式与逻辑》学术交流,2017年5期
[3]高其才.《通过村规民约改变不良习惯探析——以贵州省锦屏县平秋镇石引村为对象》,法学杂志,2018年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