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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宏观金融调控的主要问题是:调控主体不合格,调控受体不健全,调控导体不完善。因此,为实现宏观金融调控从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转换,必须深化金融体制的全面改革。改革的步骤是“抓两头,带中间”。即:一方面推进“受体”的改革,为宏观金融调控的转换奠定微观金融基础;另一方面,推进“主体”的改革,加强中央银行的自身建设和宏观调控职能的健全。在此基础上,推进“导体”的改革,改革现有的间接调控手段,并不失时机地扬弃传统的直接调控手段,最终达到宏观金融间接调控体系和调控机制的全面建立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