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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通过文献资料法结合逻辑分析法对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与我国收入分配改革关系做进一步探析。提出按劳分配并非是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理论的内容,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是我国收入分配制度的基础。并针对我国当下收入分配的现状,指明我国收入分配改革存在的不足之处,最后提出我国分配实施过程中应该加强对劳动价值论的学习,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以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为指导,同时,应该完善我国收入分配改革 提升收入分配的公平性。
关键词:马克思;劳动价值;收入;分配
中图分类号:F12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6)01-0088-02
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作为我国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基础,在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发挥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一直以来,无论是我国经济发展方向的确定还是实行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都是以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为理论依据进行的,同时我国经济的增长和社会的发展进一步的证实了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科学性。在科技改革的推动下,传统的经济组织形式与发展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现代我国经济发展的要求,学术界和舆论界似乎对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是否能指导我国现代收入分配改革产生了质疑,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中的核心地位受到了动摇。基于此,本文简要的探讨了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和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关系,希望能够引起读者的思考。
一、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理论和我国收入分配制度之间的联系
(一)按劳分配并非是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理论的内容
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的核心就是对价值的源泉进行研究,并不是对价值的分配方式进行研究。马克思理论的分配形式主要是对收入分配方式的历史形式,而价值分配方式是由社会生产关系决定的而不是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所研究的价值源泉。但是,劳动价值论中强调的价值源泉问题即使不能够直接决定价值的分配方式,其在我国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中发挥的理论指导作用是不能被忽视的。除了这些以外,在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理论当中没有明确的提出劳动价值的分配是否要直接的参与劳动价值生产之间存在的关系。总而言之,在我国目前实行的以劳分配的分配方式并不在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内容当中存在。归根结底,价值分配方式是由生产关系决定的而不是“价值源泉”。因此,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并非是价值分配凡是的理论基础,学术界和舆论界对其科学性的质疑显然是错误的。
(二)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理论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内在逻辑关系
价值源泉与价值分配不可以一概而论,两者之间存在着质的区别,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并非是按劳分配理论的理论基础。但是,这并不能说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和价值分配之间没有任何关系。两者的研究对象虽然不同但价值判断性是相同的。创造价值的劳动作为有用劳动必然会创造物质财富,而收入又是物质财富在社会形式中的具体体现。劳动创造价值和物质财富,劳动者即是创造者,故而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作用下,按劳分配制度是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逻辑发展的必然结果。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中心思想是通过对商品的价值及其使用价值进行分析,证明资本主义生产的本质是剩余价值生产,资本主义分配制度的不科学性和不合理性与各生产要素参与社会分配无关。同时,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的目标是对资本主义分配制度中劳动者权利分配不合理进行批判,而对各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并不反对。
(三)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是我国收入分配制度的基础
依我国现阶段的社会发展情况来看,按照生产要素分配方式是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但是这并不能说明按照生产要输分配方式就要成为我国社会的主要分配方式。生产要素固然在生产劳动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关系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市场的发展,但是这并不能说明生产要素比劳动的作用更大,生产要素的分配方式是代替不了按劳分配的核心地位,在马克思主义价值论中即使并没有非常明确的指出按劳分配方式就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未来发展所主要依据的分配方式,不过在其内容当中一直在不断的强调“劳动”所带来的价值以及其意义。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生产资料公有制是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社会前提。“按劳分配”主要是指劳动者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取决于劳动者自身向社会贡献的劳动量。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指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决定了社会的分配方式。在我国生产资料公有制的背景下,生产资料是属于集体的,每位劳动者对生产资料占有的权利是平等的,每位劳动者所获取的消费品都是由其个人向社会贡献多少劳动决定的,任何个人都不能通过占有集体生产资料来剥削他人的权利。其次,按劳分配的实行对我国生产力水平的高低有着直接关系。按需分配是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所阐述的终极目标,也是我国分配方式的最高追求。但以我国现阶段的生产力水平来看,想要实现按需分配是非常不现实的。恩格斯同样也肯定了生产力水平对社会主义国家分配方式决定性作用和意义。
二、我国收入分配改革存在的不足之处
(一)目前我国分配体制存在的问题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分配体制经历了三十多年的改革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收入分配体制存在的问题逐渐凸现出来,集中表现在分配的不公平。例如:近年来,我国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所占的比例呈现出逐渐下降的趋势。如果不能好好地遏制我国收入分配改革和分配过程存在的问题,任由分配不公平的现象继续发展下去,必然会威胁到我国整个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我国收入分配不公存在原因的分析
首先,我国现阶段收入分配改革出现了公有资源垄断,这与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是相违背的。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强调的是消除剥削,一切生产资料归我国人民所有。自我国开始实现股份制以来,极大的提高了我国企业的生产效率,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但是由于制度改革操之过急,造成改革进行的不够彻底、体制不够完善、产权不明确,从而导致了大量国有资源的流失。比如,一些人打着改革的旗号将本属于集体的财产占为己有,大量的集体资产在短时间内转变为个人资产,必然会造成少数人掌控多数人的现象出现,这与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思想是相违背的。国家出台政策对国有垄断行业进行保护,从而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的主体地位无可厚非,但是在实践过程中“保护”的范围被扩大了,一部分本该进行改革的国有垄断行业依然处于“保护”之中,致使一些本属于共享的公共资源仍然由行业进行垄断,导致劳动者付出的劳动和获取的回报不对等。其次,劳动价值论被弱化。目前,我国收入分配采用的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其实是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延伸和发展。但就现阶段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发展来看,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被弱化而很大程度的提升了资本的分配地位们,其中在初次分配过程中的表现尤为突出,劳动被认为是最底层的体力或者智力劳动,而忽视了劳动过程的重要意义。再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尚未完善是我国收入分配不公的根本原因。 三、以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为指导,完善我国收入分配改革
(一)加强对劳动价值论的学习
通过对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深化研究和学习,正确认识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对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时代意义,为我国收入分配改革指明方向。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创立距今虽然已经一百多年了,但其强调劳动价值的中心思想对我国收入分配改革仍然没有过时,反而被时代赋予了更加丰富的内涵,其科学性也在我国收入分配改革过程中得到了充分的证实。因此,我们一定要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研究,挖掘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时代意义,为我国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奠定良好的理论基础。
(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在我国收入分配改革过程中一定要坚定不移的坚持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不能被取代,同时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下其他分配方式进行优化改革。不可否认的是目前我国国企改革的确存在着一些问题,一些本属于集体的资产被个人侵占,该开放的行业依然被垄断。在改革过程中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是符合我国经济发展国情的,但是生产要素是无法取代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的。因此,我国当前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一方面要突出按劳分配方式的主体地位,另一方面也要为生产要素的参与预留出发展空间。
(三)提升收入分配的公平性
提高初次分配的公平性主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取得机会公平,保证每个人对公有生产资料的占有机会是平等的,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是我国社会不断发展的基础,只有将集体的生产资料归还给大众,才能真正实现收入分配的公平。二是我国要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和控制管理。国家宏观调控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起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国任何行业的发展都受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由此看来,通过加强国家宏观调控能够实现对收入分配过程中存在的不合理和不公平分配进行调控。
四、结语
总而言之,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经历了无数次理论和实践的检验,其科学性得到了充分上的证明。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始终是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理论基础,为我国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指明了方向。随着社会多元化的发展,出现了很多全新的经济组织模式,我们可能在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中无法找到相关的实例,但只要我国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坚定不移的走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路线,就一定能够最大化的提升改革的科学性以及收入分配的公平性。
参考文献:
〔1〕程恩富.关于劳动收入分配若干问题的思考[J].综合竞争力,2010(06).
〔2〕吕昌会.马克思价值转形焦点问题研究[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08(02).
〔3〕聂庆轶.关于收入分配的争议、制度性因素以及建议[J].社会科学,2007(12).
〔4〕逄锦聚.政治经济学热点难点争鸣[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5〕曹亚雄.知识经济与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6〕(英)李嘉图(D·Ricardo).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
〔7〕马良华.马克思主义的平等观、效率观及其价值逻辑研究[J].徐州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05).
(责任编辑 徐阳)
关键词:马克思;劳动价值;收入;分配
中图分类号:F12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6)01-0088-02
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作为我国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基础,在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发挥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一直以来,无论是我国经济发展方向的确定还是实行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都是以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为理论依据进行的,同时我国经济的增长和社会的发展进一步的证实了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科学性。在科技改革的推动下,传统的经济组织形式与发展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现代我国经济发展的要求,学术界和舆论界似乎对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是否能指导我国现代收入分配改革产生了质疑,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中的核心地位受到了动摇。基于此,本文简要的探讨了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和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关系,希望能够引起读者的思考。
一、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理论和我国收入分配制度之间的联系
(一)按劳分配并非是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理论的内容
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的核心就是对价值的源泉进行研究,并不是对价值的分配方式进行研究。马克思理论的分配形式主要是对收入分配方式的历史形式,而价值分配方式是由社会生产关系决定的而不是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所研究的价值源泉。但是,劳动价值论中强调的价值源泉问题即使不能够直接决定价值的分配方式,其在我国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中发挥的理论指导作用是不能被忽视的。除了这些以外,在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理论当中没有明确的提出劳动价值的分配是否要直接的参与劳动价值生产之间存在的关系。总而言之,在我国目前实行的以劳分配的分配方式并不在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内容当中存在。归根结底,价值分配方式是由生产关系决定的而不是“价值源泉”。因此,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并非是价值分配凡是的理论基础,学术界和舆论界对其科学性的质疑显然是错误的。
(二)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理论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内在逻辑关系
价值源泉与价值分配不可以一概而论,两者之间存在着质的区别,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并非是按劳分配理论的理论基础。但是,这并不能说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和价值分配之间没有任何关系。两者的研究对象虽然不同但价值判断性是相同的。创造价值的劳动作为有用劳动必然会创造物质财富,而收入又是物质财富在社会形式中的具体体现。劳动创造价值和物质财富,劳动者即是创造者,故而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作用下,按劳分配制度是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逻辑发展的必然结果。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中心思想是通过对商品的价值及其使用价值进行分析,证明资本主义生产的本质是剩余价值生产,资本主义分配制度的不科学性和不合理性与各生产要素参与社会分配无关。同时,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的目标是对资本主义分配制度中劳动者权利分配不合理进行批判,而对各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并不反对。
(三)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是我国收入分配制度的基础
依我国现阶段的社会发展情况来看,按照生产要素分配方式是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但是这并不能说明按照生产要输分配方式就要成为我国社会的主要分配方式。生产要素固然在生产劳动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关系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市场的发展,但是这并不能说明生产要素比劳动的作用更大,生产要素的分配方式是代替不了按劳分配的核心地位,在马克思主义价值论中即使并没有非常明确的指出按劳分配方式就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未来发展所主要依据的分配方式,不过在其内容当中一直在不断的强调“劳动”所带来的价值以及其意义。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生产资料公有制是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社会前提。“按劳分配”主要是指劳动者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取决于劳动者自身向社会贡献的劳动量。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指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决定了社会的分配方式。在我国生产资料公有制的背景下,生产资料是属于集体的,每位劳动者对生产资料占有的权利是平等的,每位劳动者所获取的消费品都是由其个人向社会贡献多少劳动决定的,任何个人都不能通过占有集体生产资料来剥削他人的权利。其次,按劳分配的实行对我国生产力水平的高低有着直接关系。按需分配是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所阐述的终极目标,也是我国分配方式的最高追求。但以我国现阶段的生产力水平来看,想要实现按需分配是非常不现实的。恩格斯同样也肯定了生产力水平对社会主义国家分配方式决定性作用和意义。
二、我国收入分配改革存在的不足之处
(一)目前我国分配体制存在的问题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分配体制经历了三十多年的改革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收入分配体制存在的问题逐渐凸现出来,集中表现在分配的不公平。例如:近年来,我国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所占的比例呈现出逐渐下降的趋势。如果不能好好地遏制我国收入分配改革和分配过程存在的问题,任由分配不公平的现象继续发展下去,必然会威胁到我国整个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我国收入分配不公存在原因的分析
首先,我国现阶段收入分配改革出现了公有资源垄断,这与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是相违背的。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强调的是消除剥削,一切生产资料归我国人民所有。自我国开始实现股份制以来,极大的提高了我国企业的生产效率,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但是由于制度改革操之过急,造成改革进行的不够彻底、体制不够完善、产权不明确,从而导致了大量国有资源的流失。比如,一些人打着改革的旗号将本属于集体的财产占为己有,大量的集体资产在短时间内转变为个人资产,必然会造成少数人掌控多数人的现象出现,这与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思想是相违背的。国家出台政策对国有垄断行业进行保护,从而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的主体地位无可厚非,但是在实践过程中“保护”的范围被扩大了,一部分本该进行改革的国有垄断行业依然处于“保护”之中,致使一些本属于共享的公共资源仍然由行业进行垄断,导致劳动者付出的劳动和获取的回报不对等。其次,劳动价值论被弱化。目前,我国收入分配采用的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其实是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延伸和发展。但就现阶段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发展来看,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被弱化而很大程度的提升了资本的分配地位们,其中在初次分配过程中的表现尤为突出,劳动被认为是最底层的体力或者智力劳动,而忽视了劳动过程的重要意义。再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尚未完善是我国收入分配不公的根本原因。 三、以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为指导,完善我国收入分配改革
(一)加强对劳动价值论的学习
通过对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深化研究和学习,正确认识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对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时代意义,为我国收入分配改革指明方向。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创立距今虽然已经一百多年了,但其强调劳动价值的中心思想对我国收入分配改革仍然没有过时,反而被时代赋予了更加丰富的内涵,其科学性也在我国收入分配改革过程中得到了充分的证实。因此,我们一定要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研究,挖掘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时代意义,为我国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奠定良好的理论基础。
(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在我国收入分配改革过程中一定要坚定不移的坚持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不能被取代,同时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下其他分配方式进行优化改革。不可否认的是目前我国国企改革的确存在着一些问题,一些本属于集体的资产被个人侵占,该开放的行业依然被垄断。在改革过程中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是符合我国经济发展国情的,但是生产要素是无法取代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的。因此,我国当前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一方面要突出按劳分配方式的主体地位,另一方面也要为生产要素的参与预留出发展空间。
(三)提升收入分配的公平性
提高初次分配的公平性主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取得机会公平,保证每个人对公有生产资料的占有机会是平等的,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是我国社会不断发展的基础,只有将集体的生产资料归还给大众,才能真正实现收入分配的公平。二是我国要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和控制管理。国家宏观调控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起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国任何行业的发展都受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由此看来,通过加强国家宏观调控能够实现对收入分配过程中存在的不合理和不公平分配进行调控。
四、结语
总而言之,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经历了无数次理论和实践的检验,其科学性得到了充分上的证明。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始终是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理论基础,为我国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指明了方向。随着社会多元化的发展,出现了很多全新的经济组织模式,我们可能在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中无法找到相关的实例,但只要我国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坚定不移的走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路线,就一定能够最大化的提升改革的科学性以及收入分配的公平性。
参考文献:
〔1〕程恩富.关于劳动收入分配若干问题的思考[J].综合竞争力,2010(06).
〔2〕吕昌会.马克思价值转形焦点问题研究[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08(02).
〔3〕聂庆轶.关于收入分配的争议、制度性因素以及建议[J].社会科学,2007(12).
〔4〕逄锦聚.政治经济学热点难点争鸣[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5〕曹亚雄.知识经济与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6〕(英)李嘉图(D·Ricardo).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
〔7〕马良华.马克思主义的平等观、效率观及其价值逻辑研究[J].徐州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05).
(责任编辑 徐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