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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内驱力和凝聚力,是人类社会不断进化发展、实现自身本质力量的重要手段。长汀是一个具有50多万人口的大县,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客家文化和厚重的红色文化,1994年被国务院命名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近年来,我县文化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全县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当前,我县提出了“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战略目标,对我县的文化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适应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要求,进一步繁荣文化事业,为提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是我们在提升國家历史文化名城建设中心须认真思考的问题。笔者认为,思考这一问题,必须正视我县经济欠发达的客观现实,认真研究我县文化工作中的新问题,吃透情况,把握形势,从而寻求切实可行的加快文化事业发展的路子。
一、我县文化事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领导干部对文化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还不到位,观念更新不够,思想解放不够。一些同志并没有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两个一百年”的目标高度,充分认识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为文化建设是赔钱的事业,可有可无,对文化工作的态度是说起来重要,忙起来次要,实际工作中不要,使文化建设严重滞后于经济的发展,影响了人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进一步提高。
2.文化建设投入不足,对文化事业的投入总量偏少。我县文化设施大部分建造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陈旧落后,且总量不足,50多万人口的大县至今未建成符合要求的县级图书馆。此外,许多乡镇文化站处于名存实亡状态,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质量、数量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之间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
3.文化产业发展滞后。文化产业市场化、规模化、科技化程度低,文化产业政策不完善,缺乏鼓励文化产业发展的优惠措施,文化产业发展环境不理想,很难使大量的社会资源向文化产业流动。
二、繁荣我县文化事业的对策思路
(一)全力打造我县文化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是要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两个一百年”的目标,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高度重视文化建设。领导干部要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只有坚持经济与文化的协调发展,才能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所以各级各部门要把文化建设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把文化建设的各项任务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一起规划,一起部署,一起实施,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使文化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加强对文化建设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建立党委、政府牵头的文化工作协调组织,认真研究文化事业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调、落实文化工作的重大决策,帮助解决文化在改革发展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困难,为文化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是要加大对文化建设的经费投入力度,改变投入总量偏少、比例偏低的现状。加快县级图书馆等文化设施建设进度,根据我县社会发展的需要,更新、改造或新建一批文化设施,改变我县文化设施陈旧、落后的面貌,有条件的乡镇要积极兴建乡村图书馆、文化馆等群众文化设施。要切实落实中央对文化事业经费投入的增长幅度不低于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的要求,提高文化事业费在财政支出中的比例,认真贯彻落实文化经济政策,保证国家级和省市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切实落到实处。
三是要坚持创新,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政府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服务、指导、协调、监督职责,强化对全社会文化的行业管理,推进管办分离,政企分开和政事分开,实现由“办文化”向“管文化”的转变。推进文化资源的整合,促进资产、技术、人才等要素的合理组合,发展集约经营,为我县文化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加快社会文化服务网络和体系建设
一要加快城市文化的建设。近年来,随着我县纺织、机械等主导产业的迅猛发展,腾飞开发区、工贸新城的不断开发建设,我县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化建设不断加快,因此,加快城市文化建设将满足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需求。大力塑造城市的文化形象,提高城市的文化品位,丰富城市的文化内涵,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把文化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之中,合理布局城市文化设施和文化服务网点,逐步建成若干标志性文化设施或文化广场、文化街、文化带;加强对城市建筑、街道社区及所有公共场所的文化艺术形象设计和改造,体现人文内涵;积极承揽和创办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性的重大文化活动,提高我县城市文化的影响力和辐射力;着力在文化设施、文化产品、文化活动、文化人才等方面创出自己的特色和名牌,发挥自身优势,建设个性鲜明的城市文化。
二要继续大力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农村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 80%以上,农民的精神面貌和文化素质状况,影响了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进步,也决定着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能否如期实现,因此,以农村文化为重心的基层文化建设,仍是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县文化建设的重点。要以培养“四有”农民为目的,以创建文化先进乡镇为载体,完善农村三级文化网络;巩固农村文化阵地;继续积极开展每年一次的“农民文化艺术节”活动,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推进高雅艺术下基层,为广大农民提供经常性、高质量的文化服务;开展文化扶贫活动,缓解偏远乡镇农民的文化饥渴现象;加强文化艺术的普及教育,把全社会少儿和公民文化艺术素质培养纳入社会文化工作体系,抓好普及,使人人得以享受文明成果;以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宣传和教育,大力开展法律知识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规范的宣传和教育,大力开展文化、科技、体育、卫生知识的普及和教育,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三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通过利益驱动机制,建立新型的社会文化服务体系。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各种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社会文化事业,推动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乡村文化、家庭文化、广场文化的发展,逐步建立国家、集体、个人一齐办文化的社会文化服务体系,实现社会文化投资主体的多元化。
(三)大力发展文化产业
一要建立竞争活跃、统一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制定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加快市场整合,消除阻碍市场发展的各种壁垒,进一步放开市场,在国家许可和有利于先进文化发展的基础上,鼓励集体、个人、外商参与文化市场的建设和开发,努力繁荣市场。积极培育文化商品交易市场,大力发展音像连锁经营和音像超市;大力发展艺术品展示、收藏、拍卖、销售市场,规范艺术品交易活动;规范网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文化市场执法队伍,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监控与管理,维护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者、经营者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良好的市场秩序。
二要建立政府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文化产业运行框架。明确统一管理、协调文化产业的政府管理部门及其职责,制定并完善落实文化产业政策,培育文化产业发展的宽松、和谐环境;鼓励文化产业的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对文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以市场为导向,以利益为纽带,打破文化资源为部门所有的状况,整合资源,实现文化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要根据我县的实际,加快重点文化产业的发展。我县是千年古城、客家首府、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和厚重的红色文化,发展红色文化、文物旅游业具有一定的优势,要进一步加强全县红色文化、文物旅游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规划,重点建设红色旅游线及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文物旅游线,开发文化、文物旅游产品,组建文化、文物旅游企业,使我县的文化、文物旅游业迈上一个新台阶。
一、我县文化事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领导干部对文化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还不到位,观念更新不够,思想解放不够。一些同志并没有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两个一百年”的目标高度,充分认识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为文化建设是赔钱的事业,可有可无,对文化工作的态度是说起来重要,忙起来次要,实际工作中不要,使文化建设严重滞后于经济的发展,影响了人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进一步提高。
2.文化建设投入不足,对文化事业的投入总量偏少。我县文化设施大部分建造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陈旧落后,且总量不足,50多万人口的大县至今未建成符合要求的县级图书馆。此外,许多乡镇文化站处于名存实亡状态,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质量、数量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之间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
3.文化产业发展滞后。文化产业市场化、规模化、科技化程度低,文化产业政策不完善,缺乏鼓励文化产业发展的优惠措施,文化产业发展环境不理想,很难使大量的社会资源向文化产业流动。
二、繁荣我县文化事业的对策思路
(一)全力打造我县文化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是要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两个一百年”的目标,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高度重视文化建设。领导干部要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只有坚持经济与文化的协调发展,才能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所以各级各部门要把文化建设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把文化建设的各项任务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一起规划,一起部署,一起实施,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使文化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加强对文化建设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建立党委、政府牵头的文化工作协调组织,认真研究文化事业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调、落实文化工作的重大决策,帮助解决文化在改革发展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困难,为文化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是要加大对文化建设的经费投入力度,改变投入总量偏少、比例偏低的现状。加快县级图书馆等文化设施建设进度,根据我县社会发展的需要,更新、改造或新建一批文化设施,改变我县文化设施陈旧、落后的面貌,有条件的乡镇要积极兴建乡村图书馆、文化馆等群众文化设施。要切实落实中央对文化事业经费投入的增长幅度不低于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的要求,提高文化事业费在财政支出中的比例,认真贯彻落实文化经济政策,保证国家级和省市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切实落到实处。
三是要坚持创新,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政府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服务、指导、协调、监督职责,强化对全社会文化的行业管理,推进管办分离,政企分开和政事分开,实现由“办文化”向“管文化”的转变。推进文化资源的整合,促进资产、技术、人才等要素的合理组合,发展集约经营,为我县文化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加快社会文化服务网络和体系建设
一要加快城市文化的建设。近年来,随着我县纺织、机械等主导产业的迅猛发展,腾飞开发区、工贸新城的不断开发建设,我县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化建设不断加快,因此,加快城市文化建设将满足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需求。大力塑造城市的文化形象,提高城市的文化品位,丰富城市的文化内涵,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把文化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之中,合理布局城市文化设施和文化服务网点,逐步建成若干标志性文化设施或文化广场、文化街、文化带;加强对城市建筑、街道社区及所有公共场所的文化艺术形象设计和改造,体现人文内涵;积极承揽和创办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性的重大文化活动,提高我县城市文化的影响力和辐射力;着力在文化设施、文化产品、文化活动、文化人才等方面创出自己的特色和名牌,发挥自身优势,建设个性鲜明的城市文化。
二要继续大力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农村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 80%以上,农民的精神面貌和文化素质状况,影响了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进步,也决定着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能否如期实现,因此,以农村文化为重心的基层文化建设,仍是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县文化建设的重点。要以培养“四有”农民为目的,以创建文化先进乡镇为载体,完善农村三级文化网络;巩固农村文化阵地;继续积极开展每年一次的“农民文化艺术节”活动,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推进高雅艺术下基层,为广大农民提供经常性、高质量的文化服务;开展文化扶贫活动,缓解偏远乡镇农民的文化饥渴现象;加强文化艺术的普及教育,把全社会少儿和公民文化艺术素质培养纳入社会文化工作体系,抓好普及,使人人得以享受文明成果;以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宣传和教育,大力开展法律知识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规范的宣传和教育,大力开展文化、科技、体育、卫生知识的普及和教育,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三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通过利益驱动机制,建立新型的社会文化服务体系。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各种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社会文化事业,推动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乡村文化、家庭文化、广场文化的发展,逐步建立国家、集体、个人一齐办文化的社会文化服务体系,实现社会文化投资主体的多元化。
(三)大力发展文化产业
一要建立竞争活跃、统一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制定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加快市场整合,消除阻碍市场发展的各种壁垒,进一步放开市场,在国家许可和有利于先进文化发展的基础上,鼓励集体、个人、外商参与文化市场的建设和开发,努力繁荣市场。积极培育文化商品交易市场,大力发展音像连锁经营和音像超市;大力发展艺术品展示、收藏、拍卖、销售市场,规范艺术品交易活动;规范网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文化市场执法队伍,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监控与管理,维护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者、经营者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良好的市场秩序。
二要建立政府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文化产业运行框架。明确统一管理、协调文化产业的政府管理部门及其职责,制定并完善落实文化产业政策,培育文化产业发展的宽松、和谐环境;鼓励文化产业的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对文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以市场为导向,以利益为纽带,打破文化资源为部门所有的状况,整合资源,实现文化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要根据我县的实际,加快重点文化产业的发展。我县是千年古城、客家首府、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和厚重的红色文化,发展红色文化、文物旅游业具有一定的优势,要进一步加强全县红色文化、文物旅游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规划,重点建设红色旅游线及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文物旅游线,开发文化、文物旅游产品,组建文化、文物旅游企业,使我县的文化、文物旅游业迈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