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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29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南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7月1日起,河南省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养老保险事关社会稳定。也是民生大事,历来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针对河南省养老保险政策调整情况,近期,记者专访了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处长刘义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