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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恶劣条件下野蛮扩张的阳光私募,必须面对来自监管部门更多审视的目光,深圳辖区的阳光私募感受到了这股力量。
近日,据深圳一家阳光私募负责人透露,在2011年7、8月间,深圳证监局对辖区的部分阳光私募公司进行了临时突击检查。
“两个人堵住前后门,另外两人要求现场人员交出手机和电脑备查,把大家都吓傻了。”该阳光私募负责人描述。
此外,据媒体报道,深圳一家成立不足两年的著名阳光私募,目前处于监管部门的调查中,该公司负责人涉嫌内幕交易被查。不过,记者目前尚无法获悉该负责人涉及的案情。
此前,阳光私募的天空是灰色的,当沾上内幕交易的罪名时,它最终将变成黑色,而拯救它的唯一办法,就是走阳光化、规范化之路。
12月19日,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在第十届中国公司治理论坛上明确表示,将推动私募基金的阳光化、规范化。郭树清的一番话,或许让在灰色地带前行的阳光私募看到了希望的曙光。
虽说“一颗老鼠屎坏掉一锅粥”,但行业规模已经上升至千亿元的现实,表明了这些专门针对高净值人群提供服务的专业机构,是资产管理行业必要的补充。无论对于监管者还是阳光私募自身而言,走向规范化、合法化将是最终归宿。
夹缝求生
自问世之日起,阳光私募就一直在夹缝中求生存,目前已发展成为规模上千亿元的庞然大物。
2005年底,深圳国际信托发行了一款可以投资二级市场的集合证券投资产品,由独立于信托公司之外的投资顾问公司管理,俗称阳光私募,这开启了借助信托平台发行产品的大门。
经过四年的发展,据国金证券基金研究中心的统计,2010年年底行业已经突破1000亿元的规模。
不过,规模扩张的快速并不能掩盖行业的窘境。
首先,管理这类阳光私募的投资管理公司,尚处于监管的模糊状态。
相对于公募基金专户、券商集合理财受到证监会的严格监管,阳光私募产品虽然受到银监会、证监会的监管,但银监会只是侧重于信托公司,对扮演投资顾问的资产管理公司的从业资格却不能涉足,而证监会也对这类机构的监管存在空白。
虽然《信托公司证券信托业务操作指南》对投资顾问公司进行了规定,但仍比较模糊,即便是该指引本身的法律效力也比较模糊,这导致投资顾问公司的合法、合规充满疑问。
而且,从2009年7月开始,证监会暂停了信托公司开设新证券账户的资格,其目的主要是打击信托公司非理性的打新股行为,却给阳光私募的发展带来巨大冲击。
据一位长期跟踪阳光私募的券商基金分析师透露,目前,阳光私募的费用正日趋加重,一方面是1%的信托管理费,另一方面是目前水涨船高的信托证券账户使用费。
由于叫停了信托开设新证券账户,阳光私募的扩容导致证券账户的稀缺,这使得阳光私募不得不高价买入信托公司的老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壳”成本不断攀升.据上述券商基金分析师透露,目前一个信托证券账户价格甚至在300万元以上,这对募集规模一般只有5000万元的阳光私募而言无疑是一笔巨大的负担。
阳光私募产品的销售费用也水涨船高,由于公募专户的批量推出,对银行渠道高净值人群的竞争日趋激烈,发行成本剧增。
一般而言,除了从受托资产收取少量固定管理费之外,阳光私募公司还收取业绩提成,这是阳光私募与公募基金最大的差异。而且,受托资产净值创新高的20%,将由阳光私募收取。
不过,这部分并非由其独得,为了争取更大的规模,阳光私募甚至把其中的近40%给予了银行渠道,自己获利大打折扣。
此外,在借助股指期货的套期保值问题上,阳光私募的步伐也落后于基金的专户业务。
特别是这几年,证监会大举松绑券商集合理财和公募基金专户,阳光私募出现了强大的竞争对手。
目前,客户群体和投资灵活度几乎一样的公募基金专户业务,凭借着监管部门的厚爱,在一年多时间名正言顺地把规模扩容至1000亿元以上。
走向成熟
尽管生存环境艰难,阳光私募却顽强地走向成熟。
这首先体现在业绩上。
国金证券数据显示,2008年至2010年,A股市场基本完成一个短周期循环,沪深300指数下跌40%,中证500指数基本持平,非结构化阳光私募期间整体实现8.49%的正回报(已剔除浮动费用)。
2011年以来,由于市场大环境较差,虽然有不少结构化产品出现清盘的现象,仍有不少主动管理的阳光私募基金表现不俗。
国信证券研究所的一份报告指出,截至10月底,全市场阳光私募的投资收益率为-11.4%,好于沪深300指数-13.84%的回报率;在年化波动率方面,全市场阳光私募为-13.6%,远好于沪深300指数的-20.32%。
从数据可以看出,阳光私募整体跑赢了沪深300指数,而且波动幅度也远小于该指数。
自2006年以来,阳光私募界迎来了诸多的公募基金明星,华夏基金前投资总监江晖、副总监石波、孙建冬、上投摩根分管投资的原副总经理吕俊、嘉实基金原研究总监赵军等,纷纷投奔私募并成立了自己的阳光私募公司。
这些原公募基金明星,经历多轮牛熊考验,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和专业素质,推动阳光私募投资风格走向成熟。
而在风险控制上,阳光私募也日趋规范。
最初,阳光私募大多由券商人士或者民间炒股高手组建,其投资完全凭借个人单打独斗,整体呈现出投研薄弱、风控缺失的特点。
特别是从2006年开始,随着众多公募基金经理加盟这一行业,阳光私募开始学习并借鉴公募基金的运作和管理机制。
据记者了解,诸如国内运作很规范的上海重阳投资、星石投资等,均参照公募基金的模式,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等部门,对于员工炒股等各种行为也进行了规范。据称,前者管理资产的规模近百亿元,后者的规模也达到60亿元,这甚至可以与一家中小型基金公司的规模媲美。
在一些公司,还单独设立了首席风险控制官,从调研、投资、交易及媒体宣传等,均参照公募基金的机制在运作。
比如在投研上,甚至有阳光私募研究人员配备了近20人,这超过了一般的中小型公募基金投研人员人数。
合法化之路
夹缝中生存的阳光私募,在走向成熟的同时,也急切需要走向阳光化、规范化,这将是未来监管的方向。
此前,对阳光私募投资顾问方面的监管一直处于真空状态,其问世之后始终游离在法律的边缘。
据记者2011年初获取的证监会一份“十二五”资本市场规划文件,对于阳光私募的合法化问题多有提及,“将逐步降低公募基金的准入标准,允许管理规范、业绩优良的非公募机构申请公募基金管理资格”。
2010年11月,证监会宣布启动新股发行第二轮改革,规定大型国企、阳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可以成为询价的对象。
另据公告,共计34家阳光私募投资顾问获得了IPO询价资格,在股票IPO定价权方面,首度被监管部门认可。
但这或许只是一个开始。
据上述券商基金分析师透露,由证监会研究部牵头的调研小组,曾对多家阳光私募进行了调研,寻求阳光私募规范化之道。
此外,正在修订中的《基金法》也为阳光私募合法化开辟了道路。根据《基金法》修改草案,私募基金采用备案制;在符合一定条件之后,私募基金可以开展公募业务。
据《基金法》修改草案,未来基金公司的组织形式为契约型、公司型和有限合伙型,这也为目前的阳光私募公司未来的规范化提供了便利。
千亿阳光私募看到了真正阳光化、合法化的曙光。
近日,据深圳一家阳光私募负责人透露,在2011年7、8月间,深圳证监局对辖区的部分阳光私募公司进行了临时突击检查。
“两个人堵住前后门,另外两人要求现场人员交出手机和电脑备查,把大家都吓傻了。”该阳光私募负责人描述。
此外,据媒体报道,深圳一家成立不足两年的著名阳光私募,目前处于监管部门的调查中,该公司负责人涉嫌内幕交易被查。不过,记者目前尚无法获悉该负责人涉及的案情。
此前,阳光私募的天空是灰色的,当沾上内幕交易的罪名时,它最终将变成黑色,而拯救它的唯一办法,就是走阳光化、规范化之路。
12月19日,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在第十届中国公司治理论坛上明确表示,将推动私募基金的阳光化、规范化。郭树清的一番话,或许让在灰色地带前行的阳光私募看到了希望的曙光。
虽说“一颗老鼠屎坏掉一锅粥”,但行业规模已经上升至千亿元的现实,表明了这些专门针对高净值人群提供服务的专业机构,是资产管理行业必要的补充。无论对于监管者还是阳光私募自身而言,走向规范化、合法化将是最终归宿。
夹缝求生
自问世之日起,阳光私募就一直在夹缝中求生存,目前已发展成为规模上千亿元的庞然大物。
2005年底,深圳国际信托发行了一款可以投资二级市场的集合证券投资产品,由独立于信托公司之外的投资顾问公司管理,俗称阳光私募,这开启了借助信托平台发行产品的大门。
经过四年的发展,据国金证券基金研究中心的统计,2010年年底行业已经突破1000亿元的规模。
不过,规模扩张的快速并不能掩盖行业的窘境。
首先,管理这类阳光私募的投资管理公司,尚处于监管的模糊状态。
相对于公募基金专户、券商集合理财受到证监会的严格监管,阳光私募产品虽然受到银监会、证监会的监管,但银监会只是侧重于信托公司,对扮演投资顾问的资产管理公司的从业资格却不能涉足,而证监会也对这类机构的监管存在空白。
虽然《信托公司证券信托业务操作指南》对投资顾问公司进行了规定,但仍比较模糊,即便是该指引本身的法律效力也比较模糊,这导致投资顾问公司的合法、合规充满疑问。
而且,从2009年7月开始,证监会暂停了信托公司开设新证券账户的资格,其目的主要是打击信托公司非理性的打新股行为,却给阳光私募的发展带来巨大冲击。
据一位长期跟踪阳光私募的券商基金分析师透露,目前,阳光私募的费用正日趋加重,一方面是1%的信托管理费,另一方面是目前水涨船高的信托证券账户使用费。
由于叫停了信托开设新证券账户,阳光私募的扩容导致证券账户的稀缺,这使得阳光私募不得不高价买入信托公司的老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壳”成本不断攀升.据上述券商基金分析师透露,目前一个信托证券账户价格甚至在300万元以上,这对募集规模一般只有5000万元的阳光私募而言无疑是一笔巨大的负担。
阳光私募产品的销售费用也水涨船高,由于公募专户的批量推出,对银行渠道高净值人群的竞争日趋激烈,发行成本剧增。
一般而言,除了从受托资产收取少量固定管理费之外,阳光私募公司还收取业绩提成,这是阳光私募与公募基金最大的差异。而且,受托资产净值创新高的20%,将由阳光私募收取。
不过,这部分并非由其独得,为了争取更大的规模,阳光私募甚至把其中的近40%给予了银行渠道,自己获利大打折扣。
此外,在借助股指期货的套期保值问题上,阳光私募的步伐也落后于基金的专户业务。
特别是这几年,证监会大举松绑券商集合理财和公募基金专户,阳光私募出现了强大的竞争对手。
目前,客户群体和投资灵活度几乎一样的公募基金专户业务,凭借着监管部门的厚爱,在一年多时间名正言顺地把规模扩容至1000亿元以上。
走向成熟
尽管生存环境艰难,阳光私募却顽强地走向成熟。
这首先体现在业绩上。
国金证券数据显示,2008年至2010年,A股市场基本完成一个短周期循环,沪深300指数下跌40%,中证500指数基本持平,非结构化阳光私募期间整体实现8.49%的正回报(已剔除浮动费用)。
2011年以来,由于市场大环境较差,虽然有不少结构化产品出现清盘的现象,仍有不少主动管理的阳光私募基金表现不俗。
国信证券研究所的一份报告指出,截至10月底,全市场阳光私募的投资收益率为-11.4%,好于沪深300指数-13.84%的回报率;在年化波动率方面,全市场阳光私募为-13.6%,远好于沪深300指数的-20.32%。
从数据可以看出,阳光私募整体跑赢了沪深300指数,而且波动幅度也远小于该指数。
自2006年以来,阳光私募界迎来了诸多的公募基金明星,华夏基金前投资总监江晖、副总监石波、孙建冬、上投摩根分管投资的原副总经理吕俊、嘉实基金原研究总监赵军等,纷纷投奔私募并成立了自己的阳光私募公司。
这些原公募基金明星,经历多轮牛熊考验,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和专业素质,推动阳光私募投资风格走向成熟。
而在风险控制上,阳光私募也日趋规范。
最初,阳光私募大多由券商人士或者民间炒股高手组建,其投资完全凭借个人单打独斗,整体呈现出投研薄弱、风控缺失的特点。
特别是从2006年开始,随着众多公募基金经理加盟这一行业,阳光私募开始学习并借鉴公募基金的运作和管理机制。
据记者了解,诸如国内运作很规范的上海重阳投资、星石投资等,均参照公募基金的模式,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等部门,对于员工炒股等各种行为也进行了规范。据称,前者管理资产的规模近百亿元,后者的规模也达到60亿元,这甚至可以与一家中小型基金公司的规模媲美。
在一些公司,还单独设立了首席风险控制官,从调研、投资、交易及媒体宣传等,均参照公募基金的机制在运作。
比如在投研上,甚至有阳光私募研究人员配备了近20人,这超过了一般的中小型公募基金投研人员人数。
合法化之路
夹缝中生存的阳光私募,在走向成熟的同时,也急切需要走向阳光化、规范化,这将是未来监管的方向。
此前,对阳光私募投资顾问方面的监管一直处于真空状态,其问世之后始终游离在法律的边缘。
据记者2011年初获取的证监会一份“十二五”资本市场规划文件,对于阳光私募的合法化问题多有提及,“将逐步降低公募基金的准入标准,允许管理规范、业绩优良的非公募机构申请公募基金管理资格”。
2010年11月,证监会宣布启动新股发行第二轮改革,规定大型国企、阳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可以成为询价的对象。
另据公告,共计34家阳光私募投资顾问获得了IPO询价资格,在股票IPO定价权方面,首度被监管部门认可。
但这或许只是一个开始。
据上述券商基金分析师透露,由证监会研究部牵头的调研小组,曾对多家阳光私募进行了调研,寻求阳光私募规范化之道。
此外,正在修订中的《基金法》也为阳光私募合法化开辟了道路。根据《基金法》修改草案,私募基金采用备案制;在符合一定条件之后,私募基金可以开展公募业务。
据《基金法》修改草案,未来基金公司的组织形式为契约型、公司型和有限合伙型,这也为目前的阳光私募公司未来的规范化提供了便利。
千亿阳光私募看到了真正阳光化、合法化的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