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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6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应急管理部7部门联合印发《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高铁线路安全防护、高铁设施安全防护、高铁运营安全防护、高铁监督管理等方面,着力推进高铁安全防护“四个体系”建设,织密高铁安全防护网。《办法》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