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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的:本文旨在提升心血管临床护理的安全性,最大限度排除护理中的不安全因素。方法:文章针对心血管临床护理的实际情况,通过对护理过程中不安全因素的排查和清除以及相关对策的研究,探索临床心血管护理的最佳安全预案。结果:文章有针对性的查找了心血管临床护理的不安全因素,结合心血管疾病的治疗特点,尝试性总结出确保患者治疗安全的管理对策。
关键词:心血管疾病; 临床护理; 安全因素; 对策
【中图分类号】
R4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3763(2014)07-0211-02
1 安全性因素分析
所谓“安全管理是指为保证患者的身心健康,对各种不安全因素进行有效控制;而护理安全是指在实施护理的全过程中,患者不发生法律和法定规章制度允许范围以外的心理、机体结构或功能上的损害、障碍、缺陷或死亡。”[1]可见,护理安全主要是针对有效预防和控制临床护理过程中的医疗事故和责任纠纷而言的必要环节和措施。综观我国心血管临床护理现状,主要存在如下方面的不安全因素:
1.1 护理人员专业能力的局限性:
当前,心血管临床护理人员的专业能力有限,相关技术知识和专业技能欠缺是引发心血管临床护理存在安全隐患的主要因素。护理人员当中缺乏细致的观察能力、及时的判断能力、准确的表述能力、周密的安全防护能力的人不占少数。试想这样一支良莠不齐、欠缺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护理队伍,怎么能够在临床护理当中提供最佳的安全护理方案。
1.2 护理人员负面情绪的潜在性:
每个人的情绪都有负面性和消极性因素存在,区别只在于爆发的频率和程度。换言之,每个人的负面情绪都具有潜在性,自控能力是抑制负面情绪产生和泛滥的有效机制。护理人员同样如此!由于护理人员的职业具有重复、单调、乏味等缺乏调动人积极性的特点,因此其产生职业疲劳,滋生负面情绪也是在所难免的。
1.3 护理人员法律意识的淡薄性:
尽管我们已经进入法治社会,但人们法律意识的提升却并非水涨船高的与之同步。尽管社会在进步、人类在进化、文明在加速、法治也在深入,但由于行业的差别其对应的法治进展程度也快慢有别。现实当中,护理人员的法律素质亟待提高,其遵法、守法、敬法、爱法的理念也亟待强化。
1.4 护理人员操作行为的不合规性:
众所周知,“高龄”“猝死”等形容词一直是与心血管疾病相生相伴的。而当前的临床护理实践当中,经常是凭借护理人员的主观经验来判断患者的护理工作是否完善、及时、正确,这是非常不可取,也是非常危险的!实务界亟待出台规范性的行为范式和操作规程,以便约束和规范护理人员的护理行为,降低不安全因素的存在和发生几率。
2 应对策略研究
2.1 以人力资源的对口援建提升护理质量
第一,为重症监护病区护理人员“松绑”。当前,重症监护病区责任大、人员少、技能低、工作累等问题非常突出。可以说,重症监护病区的护理人员普遍存在工作负荷过大、压力无法释放的棘手问题。正常人在这样氛围下工作产生负面情绪是迟早的事。因此,我们应当尽快为重症监护病区的护理人员及时“松绑”,卸掉他们身上的包袱,让他们可以轻装上阵。
第二,为普通病区护理人员“助力”。由于重症监护病区护理人员的业务水平相对高于普通病区护理人员,因此他们还承担着指导普通病区护理人员日常操作的重要任务。为此,针对普通病区护理人员业务水平相对较低的现象,建议医疗单位及时补给高素质、高水平的护理人员,为普通病区护理人员整体实力的增强给予必要助力。
第三,提升护理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针对当前护理人员基本功不扎实、专业技能不完善、临床经验不丰富的现实,只有通过提升其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才能有效降低和消灭临床护理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
2.2 以法律知识的广泛普及遏制法律无知
第一,全员性普及法律知识,进行护理安全教育。医疗单位应当将护理工作常见的法律方面不安全隐患制成手册印发给每位一线护理人员,使其提升法律意识和证据意识,完善护理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此外,医疗单位对临床护理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应当及时召集会议进行会商,有针对性的予以解决,要制定不定期的巡查制度,确保安全隐患发现一处整改一处。
第二,征集经典案例,进行全员学习,定期考核学习效果。在积极案例的正面教育同时,医疗单位应当辅之以消极案例的负面教育,使护理人员能够具备逆向思维能力,准确识别出护理缺陷、死角和瑕疵。
第三,重视护理操作的合法合规,将护理流程落实到细节。首先,对患者的个人信息应当妥善管理。在临床护理过程中,护理人员应当将确保床位上的个人信息卡片、患者个人配带的身份信息卡片与医院留存的患者信息严格一致。这样做的目的在于一旦患者发生急症或其他危急情况,医务人员可以根据患者相关个人信息的记载准确及时的实施治疗,为患者争取宝贵时间。其次,对药品和医疗器械要进行流程化、规范化、程式化管理。建议医疗单位引入当前比较流行的“5S现场管理模式”来进一步改进医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日常管理,以降低因摆放不当、标识不清、记录不实等原因导致临床护理存在不安全因素和隐患风险。再次,对于临床出现疑难杂症等情况应当设置专家会诊制度,以便减少护理缺陷的产生,降低护理意外的发生几率,保障临床护理行为最大程度上的安全性。最后,对安全管理岗位的重要责任人员应当实行定期考核、定期培训、重点管理制度。这样的目的在于防止护理人员由于管理方面的疏漏和缺位引发护理事故,造成患者临床的安全隐患。当然,重要责任人的选拔应以“临床经验丰富、责任心较强、专业技能较高”为标准在“公平”、“公正”、“公开”的氛围中择优录取,招贤纳士。
3 结语
针对心血管患者病情变化快、老年患者多、猝死几率高特点,我们应当通过有效的措施和机制降低护理人员在工作中的风险隐患。其中,利用人力资源对口援建计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人员方面的隐患程度;通过提高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证据意识、合法操作意识能够进一步降低法律安全方面的风险隐患。总之,我们应从多角度入手全面审视心血管临床护理工作的安全现状,脚踏实地的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切实提升护理工作的安全性,降低不安全因素的存在和滋生。
参考文献
[1] 郝云霞.影响心血管病医院护理安全因素的原因分析与管理对策.护理管理杂志[J].2007(11):55.
关键词:心血管疾病; 临床护理; 安全因素; 对策
【中图分类号】
R4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3763(2014)07-0211-02
1 安全性因素分析
所谓“安全管理是指为保证患者的身心健康,对各种不安全因素进行有效控制;而护理安全是指在实施护理的全过程中,患者不发生法律和法定规章制度允许范围以外的心理、机体结构或功能上的损害、障碍、缺陷或死亡。”[1]可见,护理安全主要是针对有效预防和控制临床护理过程中的医疗事故和责任纠纷而言的必要环节和措施。综观我国心血管临床护理现状,主要存在如下方面的不安全因素:
1.1 护理人员专业能力的局限性:
当前,心血管临床护理人员的专业能力有限,相关技术知识和专业技能欠缺是引发心血管临床护理存在安全隐患的主要因素。护理人员当中缺乏细致的观察能力、及时的判断能力、准确的表述能力、周密的安全防护能力的人不占少数。试想这样一支良莠不齐、欠缺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护理队伍,怎么能够在临床护理当中提供最佳的安全护理方案。
1.2 护理人员负面情绪的潜在性:
每个人的情绪都有负面性和消极性因素存在,区别只在于爆发的频率和程度。换言之,每个人的负面情绪都具有潜在性,自控能力是抑制负面情绪产生和泛滥的有效机制。护理人员同样如此!由于护理人员的职业具有重复、单调、乏味等缺乏调动人积极性的特点,因此其产生职业疲劳,滋生负面情绪也是在所难免的。
1.3 护理人员法律意识的淡薄性:
尽管我们已经进入法治社会,但人们法律意识的提升却并非水涨船高的与之同步。尽管社会在进步、人类在进化、文明在加速、法治也在深入,但由于行业的差别其对应的法治进展程度也快慢有别。现实当中,护理人员的法律素质亟待提高,其遵法、守法、敬法、爱法的理念也亟待强化。
1.4 护理人员操作行为的不合规性:
众所周知,“高龄”“猝死”等形容词一直是与心血管疾病相生相伴的。而当前的临床护理实践当中,经常是凭借护理人员的主观经验来判断患者的护理工作是否完善、及时、正确,这是非常不可取,也是非常危险的!实务界亟待出台规范性的行为范式和操作规程,以便约束和规范护理人员的护理行为,降低不安全因素的存在和发生几率。
2 应对策略研究
2.1 以人力资源的对口援建提升护理质量
第一,为重症监护病区护理人员“松绑”。当前,重症监护病区责任大、人员少、技能低、工作累等问题非常突出。可以说,重症监护病区的护理人员普遍存在工作负荷过大、压力无法释放的棘手问题。正常人在这样氛围下工作产生负面情绪是迟早的事。因此,我们应当尽快为重症监护病区的护理人员及时“松绑”,卸掉他们身上的包袱,让他们可以轻装上阵。
第二,为普通病区护理人员“助力”。由于重症监护病区护理人员的业务水平相对高于普通病区护理人员,因此他们还承担着指导普通病区护理人员日常操作的重要任务。为此,针对普通病区护理人员业务水平相对较低的现象,建议医疗单位及时补给高素质、高水平的护理人员,为普通病区护理人员整体实力的增强给予必要助力。
第三,提升护理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针对当前护理人员基本功不扎实、专业技能不完善、临床经验不丰富的现实,只有通过提升其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才能有效降低和消灭临床护理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
2.2 以法律知识的广泛普及遏制法律无知
第一,全员性普及法律知识,进行护理安全教育。医疗单位应当将护理工作常见的法律方面不安全隐患制成手册印发给每位一线护理人员,使其提升法律意识和证据意识,完善护理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此外,医疗单位对临床护理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应当及时召集会议进行会商,有针对性的予以解决,要制定不定期的巡查制度,确保安全隐患发现一处整改一处。
第二,征集经典案例,进行全员学习,定期考核学习效果。在积极案例的正面教育同时,医疗单位应当辅之以消极案例的负面教育,使护理人员能够具备逆向思维能力,准确识别出护理缺陷、死角和瑕疵。
第三,重视护理操作的合法合规,将护理流程落实到细节。首先,对患者的个人信息应当妥善管理。在临床护理过程中,护理人员应当将确保床位上的个人信息卡片、患者个人配带的身份信息卡片与医院留存的患者信息严格一致。这样做的目的在于一旦患者发生急症或其他危急情况,医务人员可以根据患者相关个人信息的记载准确及时的实施治疗,为患者争取宝贵时间。其次,对药品和医疗器械要进行流程化、规范化、程式化管理。建议医疗单位引入当前比较流行的“5S现场管理模式”来进一步改进医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日常管理,以降低因摆放不当、标识不清、记录不实等原因导致临床护理存在不安全因素和隐患风险。再次,对于临床出现疑难杂症等情况应当设置专家会诊制度,以便减少护理缺陷的产生,降低护理意外的发生几率,保障临床护理行为最大程度上的安全性。最后,对安全管理岗位的重要责任人员应当实行定期考核、定期培训、重点管理制度。这样的目的在于防止护理人员由于管理方面的疏漏和缺位引发护理事故,造成患者临床的安全隐患。当然,重要责任人的选拔应以“临床经验丰富、责任心较强、专业技能较高”为标准在“公平”、“公正”、“公开”的氛围中择优录取,招贤纳士。
3 结语
针对心血管患者病情变化快、老年患者多、猝死几率高特点,我们应当通过有效的措施和机制降低护理人员在工作中的风险隐患。其中,利用人力资源对口援建计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人员方面的隐患程度;通过提高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证据意识、合法操作意识能够进一步降低法律安全方面的风险隐患。总之,我们应从多角度入手全面审视心血管临床护理工作的安全现状,脚踏实地的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切实提升护理工作的安全性,降低不安全因素的存在和滋生。
参考文献
[1] 郝云霞.影响心血管病医院护理安全因素的原因分析与管理对策.护理管理杂志[J].2007(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