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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加快创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才能激发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活力,让他们为科技成果转化创造实实在在的生产力。
“如果再年轻几岁,我一定选择离岗去创业。现在是创业的好时机,国家给了许多宽松的政策支持,为专业技术人员搭建了优厚的创业平台。”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副研究员袁志彬说。其实,有着如此感慨的不止袁志彬一人,还有联想集团创始人柳传志。在他看来,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特别需要鼓励有经验的科研人员去创业。
如今,时隔30年之后,国家再次向国有事业单位技术人员抛出了“绣球”。在今年3月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印发的《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中,明确了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参与项目合作、兼职、离岗创业等形式,支持鼓励事业单位人员创新创业。
不一样的“停薪留职”
事业单位离岗创业人员不仅可以保留原单位基本工资、社保待遇,还可以将创新创业期间取得的业绩,作为职称评审、岗位晋升、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如果创业不成功,还可以返回本单位工作,对于这样的福利不少人表示如沐春风。“真是太好了,《意见》的出台很及时也很必要。”这是辽宁大学教师张天虹在得知新政出台后的第一反应。在她的名片上,本刊记者看到她是这样介绍自己的:辽宁大学教师、虹空间国际艺术中心创始人。
据她介绍,平日里除了要给大学生上专业课外,还要筹备自己的工作室。由于学校和工作室相距较远,每周要在两地来回奔波三四次,虽然课程不是很多,但工作室大大小小的事情都需要自己来决策,处理起来也比较耗时,时常忙得不可开交,有时由于事情太多,只好推迟和改变上课时间。
随着工作室渐入正轨,她在圈内也小有名气,事业发展可谓蒸蒸日上,但是她心里一直都有种不踏实的感觉:“害怕因为创业而违反学校相关规定,被开除。”其实,对于张天虹来说内心是矛盾的,一方面想保留高校教师身份,成为高校圈里的人;一方面又想创办自己的事业,赚更多的钱。如今,各地政府对这项政策的实施也让张天虹少了些后顾之忧。就在记者截稿之时,她打來电话说,“现在虹空间国际艺术中心已经成为辽宁大学的创业项目了,而且还是在校生的实习基地。其实,对我们这个专业来说,最重要的还是去企业实践,而我也非常享受目前这种边教学边创业的状态。”
袁志彬表示,只有加快创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才能激发他们创新创业的活力,让他们为科技成果转化创造实实在在的生产力。
中国科学院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研究员对记者表示,他一定会选择创业,“保留体制内身份和待遇3年,这3年对一个创业者来说足够了,如果创业成功就留在市场,如果不成功也是一笔宝贵的财富积累,可以回到原单位,进一步提炼和深入研究技术上的问题,促进科研的发展。”
雷声大雨点小顾虑多
记者发现,政策虽好,但事业单位人才流动效果并不明显。虽然有像上述研究员这样跃跃欲试的人,但大部分人不为所动,更多的人则是持谨慎观望的态度。《“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第三方评估》数据显示,所选取的17714份调查问卷中有6成人员有创业意愿,但真正开始创业的只有2.5%。这一数字与1992年人事部统计的12万公务员辞职“下海”、1000多万公务员停薪留职比相差甚远。
另一组调研数据显示,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创业意愿相对突出,30岁以下的科技工作者创业意愿高达64%,为所有年龄段中比例最高,但已经创业的也仅有1.8%。
然而,为什么会出现如此之大的反差情况呢?这与客观上的政策不配套、难除后顾之忧不无关系。调研显示,不到两成的科研人员表示所在单位允许离岗创业。具体来看,在大型企业里,这个比例是15.1%,在医疗卫生机构是11.9%,在科研院所是9.9%,而高等院校仅有8.3%的科研人员表示单位肯定会允许离岗创业。而科研人员对离岗创业有着这样或者那样的顾虑也是其中原因之一。比如,近7成的人担心离岗创业后“岗位没有了”,超5成的人担心离岗创业后“影响职务、职称晋升”,近5成的人担心“待遇降低了”,近3成的人担心“被认为对单位不忠诚”,超两成的人担心“创业失败后没面子”。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曾湘泉表示,如今创业门槛过高、企业竞争压力大、创业风险和收益之间存在巨大的机会成本是阻碍科研人员创业的主要因素。这次政策与30年前“停薪留职”下海经商本质上虽然基本一致,但经济环境不一样了。30年前知识分子待遇低,又赶上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好时机,政策为想“下海”拼一拼的人创造了条件。现在,经济市场化程度较高,很多事业单位也都市场化运行,而且体制内一些优秀人才的待遇并不低,收入很可观。加上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动以后,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待遇的影响也都不是很大。还有就是一些科研人员的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比较低,造成与企业合作时积极性不高。比如,有近3成的科研人员反映成果转化中个人收益不大。
“所以,要想政策出台有效果,可能后续还需要做很多方面的工作,出台更为细化的详则,同时还要有一些配套的东西作为支撑。”曾湘泉说。
此外,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一些人担心会出现“带权创业”“吃空饷”等情况。为此,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陈蓓表示:“本次出台的《意见》打破了对人才的束缚,让人才流动起来,真正实现人才‘不为所有,但为所用’的共享模式。此次的破冰之举,开局必然很难,但一旦科技成果成功转化,其产生的经济效益、能够解决的就业等将影响巨大。”
陈蓓明确指出,对于创新创业将采取严格规范的管理,单位要与创业人员签订协议,明确收益分配,同时将进行跟踪回馈,从之前静态的管理升级为建立一个开放、有序的新的管理模式,以避免出现真正意义上的“失联”“吃空饷”。
“如果再年轻几岁,我一定选择离岗去创业。现在是创业的好时机,国家给了许多宽松的政策支持,为专业技术人员搭建了优厚的创业平台。”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副研究员袁志彬说。其实,有着如此感慨的不止袁志彬一人,还有联想集团创始人柳传志。在他看来,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特别需要鼓励有经验的科研人员去创业。
如今,时隔30年之后,国家再次向国有事业单位技术人员抛出了“绣球”。在今年3月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印发的《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中,明确了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参与项目合作、兼职、离岗创业等形式,支持鼓励事业单位人员创新创业。
不一样的“停薪留职”
事业单位离岗创业人员不仅可以保留原单位基本工资、社保待遇,还可以将创新创业期间取得的业绩,作为职称评审、岗位晋升、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如果创业不成功,还可以返回本单位工作,对于这样的福利不少人表示如沐春风。“真是太好了,《意见》的出台很及时也很必要。”这是辽宁大学教师张天虹在得知新政出台后的第一反应。在她的名片上,本刊记者看到她是这样介绍自己的:辽宁大学教师、虹空间国际艺术中心创始人。
据她介绍,平日里除了要给大学生上专业课外,还要筹备自己的工作室。由于学校和工作室相距较远,每周要在两地来回奔波三四次,虽然课程不是很多,但工作室大大小小的事情都需要自己来决策,处理起来也比较耗时,时常忙得不可开交,有时由于事情太多,只好推迟和改变上课时间。
随着工作室渐入正轨,她在圈内也小有名气,事业发展可谓蒸蒸日上,但是她心里一直都有种不踏实的感觉:“害怕因为创业而违反学校相关规定,被开除。”其实,对于张天虹来说内心是矛盾的,一方面想保留高校教师身份,成为高校圈里的人;一方面又想创办自己的事业,赚更多的钱。如今,各地政府对这项政策的实施也让张天虹少了些后顾之忧。就在记者截稿之时,她打來电话说,“现在虹空间国际艺术中心已经成为辽宁大学的创业项目了,而且还是在校生的实习基地。其实,对我们这个专业来说,最重要的还是去企业实践,而我也非常享受目前这种边教学边创业的状态。”
袁志彬表示,只有加快创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才能激发他们创新创业的活力,让他们为科技成果转化创造实实在在的生产力。
中国科学院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研究员对记者表示,他一定会选择创业,“保留体制内身份和待遇3年,这3年对一个创业者来说足够了,如果创业成功就留在市场,如果不成功也是一笔宝贵的财富积累,可以回到原单位,进一步提炼和深入研究技术上的问题,促进科研的发展。”
雷声大雨点小顾虑多
记者发现,政策虽好,但事业单位人才流动效果并不明显。虽然有像上述研究员这样跃跃欲试的人,但大部分人不为所动,更多的人则是持谨慎观望的态度。《“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第三方评估》数据显示,所选取的17714份调查问卷中有6成人员有创业意愿,但真正开始创业的只有2.5%。这一数字与1992年人事部统计的12万公务员辞职“下海”、1000多万公务员停薪留职比相差甚远。
另一组调研数据显示,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创业意愿相对突出,30岁以下的科技工作者创业意愿高达64%,为所有年龄段中比例最高,但已经创业的也仅有1.8%。
然而,为什么会出现如此之大的反差情况呢?这与客观上的政策不配套、难除后顾之忧不无关系。调研显示,不到两成的科研人员表示所在单位允许离岗创业。具体来看,在大型企业里,这个比例是15.1%,在医疗卫生机构是11.9%,在科研院所是9.9%,而高等院校仅有8.3%的科研人员表示单位肯定会允许离岗创业。而科研人员对离岗创业有着这样或者那样的顾虑也是其中原因之一。比如,近7成的人担心离岗创业后“岗位没有了”,超5成的人担心离岗创业后“影响职务、职称晋升”,近5成的人担心“待遇降低了”,近3成的人担心“被认为对单位不忠诚”,超两成的人担心“创业失败后没面子”。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曾湘泉表示,如今创业门槛过高、企业竞争压力大、创业风险和收益之间存在巨大的机会成本是阻碍科研人员创业的主要因素。这次政策与30年前“停薪留职”下海经商本质上虽然基本一致,但经济环境不一样了。30年前知识分子待遇低,又赶上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好时机,政策为想“下海”拼一拼的人创造了条件。现在,经济市场化程度较高,很多事业单位也都市场化运行,而且体制内一些优秀人才的待遇并不低,收入很可观。加上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动以后,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待遇的影响也都不是很大。还有就是一些科研人员的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比较低,造成与企业合作时积极性不高。比如,有近3成的科研人员反映成果转化中个人收益不大。
“所以,要想政策出台有效果,可能后续还需要做很多方面的工作,出台更为细化的详则,同时还要有一些配套的东西作为支撑。”曾湘泉说。
此外,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一些人担心会出现“带权创业”“吃空饷”等情况。为此,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陈蓓表示:“本次出台的《意见》打破了对人才的束缚,让人才流动起来,真正实现人才‘不为所有,但为所用’的共享模式。此次的破冰之举,开局必然很难,但一旦科技成果成功转化,其产生的经济效益、能够解决的就业等将影响巨大。”
陈蓓明确指出,对于创新创业将采取严格规范的管理,单位要与创业人员签订协议,明确收益分配,同时将进行跟踪回馈,从之前静态的管理升级为建立一个开放、有序的新的管理模式,以避免出现真正意义上的“失联”“吃空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