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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正式推行。在这个流动的城市,企业和员工作为履责的两方,都有着自己的困惑。
从2009年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方案》到2010年12月20日正式实施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结束了大陆大中城市中唯一没有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要求建立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城市的身份。作为深圳市民、深圳律师,亲身参与了与众多外资、民营制造类企业、员工关於住房公积金缴交的探讨、对话,尝试对比先行者上海、北京、广州、苏州、东莞等城市公积金制度的实施情况,试图探寻企业、员工不同的问题、疑惑的答案、解释,然而,众多的困惑仍无法释怀。
一、住房公积金存贷困惑
1.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2011年4月6日调整)(见右图表)
2.低存低贷引发不公平现象
大陆在进行住房公积金利率确定时,除了存款利率盯住活期、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以外,贷款利率没有明确的确定规则。住房公积金积累始终面临较严重贬值风险,储存时间越长,实际的购买力损失越大。
世界银行2006年11月14日发布《中国经济季报》数据显示,截至2005年底,大陆有6330万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累计金额6260亿元(人民币,下同),但只有45%的住房公积金被用来发放住房贷款,而且只有17%的缴费者获得了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使收入较高的家庭受益,存在「劫贫济富」之倾向。
同样,问题还存在於在公积金风险分散和监管方面。
二、企业交与不交的困惑
1.企业交的困惑
相对来说,目前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较好的是北京、长三角等少数地区。其他地区的情况不容乐观。如果生产同一类产品,企业缴存不缴存住房公积金就不在同一个竞争的起跑线上,缺少公平性。
由於提取政策出台的仓促及不合理性,反对的声音同样强烈地来於员工方,强行代扣代缴非但不能获得员工的赞许、支持,反而有可能引发员工反弹,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在部分企业所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意愿、缴存比例、缴存基数摸底调查中,表示赞同缴交的比例大都在20%以下,甚至出现拒绝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声称如强行扣缴则停工的强烈反对声音:各项成本提升,我已经撑不下去了,怎麽办?我可以按最低工资交吗?可以不从12月份补交吗?如果强行扣缴,员工反弹停工罢工怎麽办?
2.企业不交的困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对逾期不办理缴存登记手续的,可以「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应该说,大多数企业不想戴上「违法企业」的帽子,不想做「克扣员工」的事,也不想被处罚。
但企业稳定始终是当前重要的选择,权衡利弊,可能有相当一部分企业选择暂时不为全体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交,并不是都是为了省钱、追求利润最大化,只是不得已的选择,毕竟对抗被国家赋予的强制性社会规范不是负责任的企业应当之有的行为。
三、员工交与不交的困惑
1.员工交的困惑
现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只有买了房,使用了公积金贷款,才是划算的。能达到这种受益状态的前提条件就是:不需要购买住房和无力购买住房的缴存职工的利益受损失。
深圳的企业员工构成以外来员工(非深户籍)为主,他们居无定所,更无力在房价高企的深圳买房置业。在实际运作中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变相被「富人」利用了,富有单位加大福利力度,交的多、贷得多,而普遍按略高於最低工资标准缴存的非深户籍员工作为贷款高风险人群能否得到贷款是他们直面的困惑。
员工们担心,自己交的钱自己无法自由支取,企业总体薪酬设计是固定的,交了住房公积金,其他部分势必会降低,「拿了我们的钱去发贷款,我们享受不到」,「能提取时,早就贬值了」,员工交的困惑太多,面对企业代扣代缴的通知、表格,部分员工选择了不合作的态度,拒绝填写表格、拒绝提供配偶信息。
2.员工不交的困惑
「不交行不行,还能不能抵扣个人所得税?」
「不交会对个人征信有影响吗?」
四、困惑中前行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其强制性的授权来源是其公平性、公正性。
住房公积金多年的运行解决了一些问题也暴露了一些不足,如何让全体人民都能享受社会经济发展成果、文明进步,缓减社会矛盾,加大对低收入和弱势群体帮助。如何解决这个难题直接考量执政者的社会责任心、能力和智慧。
我们期待员工、企业、国家共赢的决策。
相关链接
关於住房公积金的一些统计数据
1.全国(住建部2009年3月发布,目前最新公布数据为2008年)
全国应缴职工人数11184.05万人,实际缴存职工人数为7745.09万人;
2008年末,全国住房公积金银行专户存款余额为5616.27亿元(人民币,下同),扣除必要的备付资金後的沉淀资金为3193.02亿元;
2008年业务收入为453.56亿元,业务支出为283.46亿元,增值收益为170.10亿元。
2.北京
截至2010年12月底,北京地区建立住房公积金单位76,904个,职工544.06万人。按照北京市统计局确认口径,住房公积金覆盖率(应建尽建率)为98.37%。
截至2010年12月底,当年归集住房公积金563.58亿元,提取367.67亿元,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2,859.89亿元,提取1,569.19亿元,余额1,290.70亿元。
3.上海
2010年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390.36亿元,至2010年底,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2524.46亿元。全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407.48万人,占应缴职工人数的68%(按市统计局口径)。
4、东莞
相关声音
我们在深圳宝安一家制造类企业给员工做住房公积金政策宣讲时(主要是宣讲住房公积金对员工的好处),员工提出了以下的问题:
「我们今天在这里打工,明天说不定就到别的地方了,很不固定,没想过在城市里买房,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太繁琐,能不能拿出来?」
请解释一下用公积金租房子的方法,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职工因支付本市范围内自住住房租金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可提取额度为下列三项标准中的最低值:(一)每月提取额度不超过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50%;(二)每月提取额度不超过1000元;(三)每月提取额度不超过租赁合同上记载房屋租金的总额。」在宣讲该项规定时,按员工每月交存(企业、员工合计)200元计算,每月提取额不得超过100元……,啊!?!
在老家农村盖房子、维修可不可以提取?
我们宣讲还没结束,员工们已经陆陆续续离开了……
管世标
作者为广东创基律师事务所律师
多次为当地台协、台资、港资、日资等
外资企业讲座住房公积金方面知识
从2009年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方案》到2010年12月20日正式实施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结束了大陆大中城市中唯一没有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要求建立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城市的身份。作为深圳市民、深圳律师,亲身参与了与众多外资、民营制造类企业、员工关於住房公积金缴交的探讨、对话,尝试对比先行者上海、北京、广州、苏州、东莞等城市公积金制度的实施情况,试图探寻企业、员工不同的问题、疑惑的答案、解释,然而,众多的困惑仍无法释怀。
一、住房公积金存贷困惑
1.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2011年4月6日调整)(见右图表)
2.低存低贷引发不公平现象
大陆在进行住房公积金利率确定时,除了存款利率盯住活期、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以外,贷款利率没有明确的确定规则。住房公积金积累始终面临较严重贬值风险,储存时间越长,实际的购买力损失越大。
世界银行2006年11月14日发布《中国经济季报》数据显示,截至2005年底,大陆有6330万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累计金额6260亿元(人民币,下同),但只有45%的住房公积金被用来发放住房贷款,而且只有17%的缴费者获得了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使收入较高的家庭受益,存在「劫贫济富」之倾向。
同样,问题还存在於在公积金风险分散和监管方面。
二、企业交与不交的困惑
1.企业交的困惑
相对来说,目前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较好的是北京、长三角等少数地区。其他地区的情况不容乐观。如果生产同一类产品,企业缴存不缴存住房公积金就不在同一个竞争的起跑线上,缺少公平性。
由於提取政策出台的仓促及不合理性,反对的声音同样强烈地来於员工方,强行代扣代缴非但不能获得员工的赞许、支持,反而有可能引发员工反弹,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在部分企业所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意愿、缴存比例、缴存基数摸底调查中,表示赞同缴交的比例大都在20%以下,甚至出现拒绝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声称如强行扣缴则停工的强烈反对声音:各项成本提升,我已经撑不下去了,怎麽办?我可以按最低工资交吗?可以不从12月份补交吗?如果强行扣缴,员工反弹停工罢工怎麽办?
2.企业不交的困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对逾期不办理缴存登记手续的,可以「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应该说,大多数企业不想戴上「违法企业」的帽子,不想做「克扣员工」的事,也不想被处罚。
但企业稳定始终是当前重要的选择,权衡利弊,可能有相当一部分企业选择暂时不为全体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交,并不是都是为了省钱、追求利润最大化,只是不得已的选择,毕竟对抗被国家赋予的强制性社会规范不是负责任的企业应当之有的行为。
三、员工交与不交的困惑
1.员工交的困惑
现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只有买了房,使用了公积金贷款,才是划算的。能达到这种受益状态的前提条件就是:不需要购买住房和无力购买住房的缴存职工的利益受损失。
深圳的企业员工构成以外来员工(非深户籍)为主,他们居无定所,更无力在房价高企的深圳买房置业。在实际运作中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变相被「富人」利用了,富有单位加大福利力度,交的多、贷得多,而普遍按略高於最低工资标准缴存的非深户籍员工作为贷款高风险人群能否得到贷款是他们直面的困惑。
员工们担心,自己交的钱自己无法自由支取,企业总体薪酬设计是固定的,交了住房公积金,其他部分势必会降低,「拿了我们的钱去发贷款,我们享受不到」,「能提取时,早就贬值了」,员工交的困惑太多,面对企业代扣代缴的通知、表格,部分员工选择了不合作的态度,拒绝填写表格、拒绝提供配偶信息。
2.员工不交的困惑
「不交行不行,还能不能抵扣个人所得税?」
「不交会对个人征信有影响吗?」
四、困惑中前行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其强制性的授权来源是其公平性、公正性。
住房公积金多年的运行解决了一些问题也暴露了一些不足,如何让全体人民都能享受社会经济发展成果、文明进步,缓减社会矛盾,加大对低收入和弱势群体帮助。如何解决这个难题直接考量执政者的社会责任心、能力和智慧。
我们期待员工、企业、国家共赢的决策。
相关链接
关於住房公积金的一些统计数据
1.全国(住建部2009年3月发布,目前最新公布数据为2008年)
全国应缴职工人数11184.05万人,实际缴存职工人数为7745.09万人;
2008年末,全国住房公积金银行专户存款余额为5616.27亿元(人民币,下同),扣除必要的备付资金後的沉淀资金为3193.02亿元;
2008年业务收入为453.56亿元,业务支出为283.46亿元,增值收益为170.10亿元。
2.北京
截至2010年12月底,北京地区建立住房公积金单位76,904个,职工544.06万人。按照北京市统计局确认口径,住房公积金覆盖率(应建尽建率)为98.37%。
截至2010年12月底,当年归集住房公积金563.58亿元,提取367.67亿元,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2,859.89亿元,提取1,569.19亿元,余额1,290.70亿元。
3.上海
2010年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390.36亿元,至2010年底,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2524.46亿元。全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407.48万人,占应缴职工人数的68%(按市统计局口径)。
4、东莞
相关声音
我们在深圳宝安一家制造类企业给员工做住房公积金政策宣讲时(主要是宣讲住房公积金对员工的好处),员工提出了以下的问题:
「我们今天在这里打工,明天说不定就到别的地方了,很不固定,没想过在城市里买房,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太繁琐,能不能拿出来?」
请解释一下用公积金租房子的方法,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职工因支付本市范围内自住住房租金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可提取额度为下列三项标准中的最低值:(一)每月提取额度不超过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50%;(二)每月提取额度不超过1000元;(三)每月提取额度不超过租赁合同上记载房屋租金的总额。」在宣讲该项规定时,按员工每月交存(企业、员工合计)200元计算,每月提取额不得超过100元……,啊!?!
在老家农村盖房子、维修可不可以提取?
我们宣讲还没结束,员工们已经陆陆续续离开了……
管世标
作者为广东创基律师事务所律师
多次为当地台协、台资、港资、日资等
外资企业讲座住房公积金方面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