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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1998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各级政府的统一征地机构得到加强和完善,统一征地工作得到了全面发展,统一征地的法律地位得到初步确立,征地主体多元化的格局被打破,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的理念深入人心,征地与供地成为相互紧密联系的两个不同环节。土地已成为政府主要的经营性资产,政府通过经营土地实现了征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