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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原信息产业部牵头制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的监管产品第一批目录主要是电子信息产品如手机等通讯产品以及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和欧盟的RoHS指令相比调整范围较小,没有涉及家用电器产品,同时也缺乏相应的奖惩措施。为此,工业与信息化部在2010年3月启动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