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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的不断进步为人民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促进了一部分犯罪的兴起和发生。在多变的社会环境下,犯罪类型也在不断变化和改造,多样的犯罪类型导致犯罪结构的变化和发展,由于犯罪种类繁多人员复杂,罪犯的教育改造也增加了一定难度。目前的监管教育改造模式已经不能全面适应监狱服刑人员,因此要对监狱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社会化进行新的探索。我国目前的教育改造社会化也存在一些缺陷,因改造是一个系统的过程,应该从多方面进行考虑和改变。针对监狱服刑人员教育改造社会化的法律层面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对法律制度以及具体条例提出相应建议是本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