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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高等教育以国家办学为主,政府是高等教育评估的主导者。它的主要任务是:制定有关教育评估的法规与政策;建立作为评估依据的各类教育质量标准;组织以高等学校整体为对象的评估;进行评估工作的宏观管理和协调等。政府评估高等教育属于典型的“行政性评估”。行政性评估虽然对教育政策具有推动性,但它也有许多无法克服的弊端,其结果强化了高等教育与社会的隔离性以及对行政部门的依附性,严重束缚了高等教育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