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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并明确指出,未来财税体制改革的战略方向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具体包括建立现代预算制、现代税收制度以及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体制。通过财税体制改革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以及公民与公权的关系,从而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