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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等方面作用重大。以山东省安丘市为例,探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基本特征和趋势,剖析了发展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并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 农民专业合作社;问题;对策;山东安丘
中图分类号 F321.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03-0318-02
目前,安丘全市已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 098家,合作社成员3.7万人,带动农户7.9万户,关联基地1.53万hm2。购买农业生产资料费用39.3亿元,销售农产品27.8亿元,盈余9 820万元。合作社涉及领域包括种植业、养殖业、渔业、林业、服务业、加工业等多个行业,并不断发挥组织载体优势,规范质量安全标准和农业技术规程,对农户进行农业标准化技术知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技术培训,建立规范化农业种植基地和养殖场,对内有效组织农业生产,对外统一农产品质量和价格,为促进农民增收、发展现代农业发挥了积极作用[1]。
1 基本特点及发展趋势
1.1 创办主体多元化
安丘市始终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因地制宜,不拘一格地推动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初步形成了“五型并进”的发展格局。一是专业大户带头型,主要由农业经营规模大户牵头,与农民合伙兴办的合作社;二是村集体组织牵头型,由村委会干部牵头,组织农民发起成立的;三是基层服务组织领办型,由基层服务站所牵头组建的合作社;四是龙头企业创办型,主要是以食品公司为主,联合广大种植(养殖)户成立的合作社;五是特色产业链接型,即发挥当地特色产业优势成立的专业合作社。
1.2 內部管理规范化
在合作社管理上,做到了“两规范、一完善”。一是规范经营行为,坚持走农业标准化道路,实行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提高合作社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二是规范管理措施,完善成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三会”制度以及一系列管理制度,重大决策实行一人一票制,确保实行民主管理;三是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合作社分红坚持以按社员交易额分配为主。同时,以订单、合同等契约合作方式保证农民利益,逐步使合作社与农户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
1.3 扶持措施常态化
一是加强财政扶持。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资金,每年组织1次“十佳农民专业合作社”评选活动,市财政拿出10万元资金对入选的合作社进行扶持奖励。二是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在全市选择影响面广、带动力强、对区域化管理贡献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重点指导和帮扶,已发展培育了30家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市财政拨出逾30万元扶持资金,分别按A级、2A级和3A级不同标准给予奖励。三是积极争取金融部门支持。2012年以来,安丘市合作社及其社员共计获取农村信用社贷款1.2亿元,缓解了合作社及成员的融资困难。
1.4 合作模式多样化
一是开展横向联合,探索组建合作社联合社,解决单一合作社规模较小、带动能力弱的问题。例如安丘市石埠子镇12家樱桃专业合作社,在自愿联合的基础上,组建了安丘市石埠子樱桃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联合社成立后,通过横向一体化实现规模经营,降低交易成本,减少了交易费用近10万元,联合社还计划向农产品深加工领域延伸,挖掘产品增值潜力,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二是积极开展合作社资金互助试点。针对农民生产资金严重短缺、贷款难的问题,在安丘市鸿祥养牛专业合作社开展了合作社资金互助试点,共发展社员76人,筹资160万元,累计向社员发放扶持借款298万元,扶持养殖户68户,增加出栏商品牛300头,新增社会产值200万元以上。三是发展土地股份制合作社。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实行统一生产经营。农民既可得到土地租金的保底分红,又可到合作社基地参加劳动,获得工资收入。目前,全市土地股份制合作社已发展到15家,入股农户1 918户,入股土地面积401.87 hm2,折合资金1 753.8万元。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成立,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土地的合理流转,开辟了土地集约化经营的新道路。
2 存在的问题
一是组织化程度低。从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情况来看,规模小、效益差、实力弱、组织化程度低、带动能力不强的合作社运行状况不佳[2],且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产销链接不紧密,重盈利而轻服务,社员之间的合作互助关系也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偏离创社宗旨。由于现行法律、政策对合作社注册登记的要求很低,工商部门基本上不验资、不收费、不年检,办社门槛低,导致合作社数量迅速增加,出现了一批无出资、无场地、无运营的“三无”合作社;还有少数合作社被办成了个人企业,只赚钱不服务。三是运行机制不健全。部分合作社由于成立时间较短,没有完全按照合作社原则运作,部分合作社没有形成社员控制决策机制、民主管理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社员相互约束力不强,承担市场风险的意识薄弱。四是财务管理观念淡薄。一些合作社处于成立初期,经营活动和收入来源不足,承担不起专门聘请会计人员而产生的财务管理成本,再加上一些社员观念落后,财务知识欠缺,监督意识淡薄,导致一些合作社没有独立建账和进行会计核算。五是经营资金普遍不足。由于合作社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资金来源与积累不足成为制约发展的关键因素;税收政策上,由于地方税务部门未做好会计报表等方面的衔接工作,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高昂的产品认证注册费也让刚起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难以承受。
3 对策
3.1 坚持质量和规模并重的发展原则
应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数量与质量之间协调统一,追求量而忽视质,只会让大量条件不成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盲目进入市场,合作社自身难以生存,同时会挫伤社员的积极性,也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氛围;另一方面,若强求质量而忽视了数量的增加,也会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速度和现代农业的整体推进。应坚持量质并举的原则,既注重量的增加又不忽视质的提高,并不断加强对已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根据标准化建设方式,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提高、逐步规范化;对于还未成立的农民发展合作社,对其组建工作进行指导和扶持,从源头重视起来,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规范一个”,积极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发展[3]。 3.2 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项目建设,开展示范社评选活动,促进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并以切实的税收优惠政策刺激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运营方式、增强组织化程度、提高示范带动作用,并不断采取措施保证各项优惠政策切实发挥作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问题,为合作社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
3.3 搞好宣传培训,提高成员素质
继续加大宣传引导和培训力度,把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培训纳入培训规划,从法律法规政策、经营管理业务技能、合作技巧等方面进行培训,使廣大农民熟悉合作理论和合作政策,并提高广大农民的素质和办社能力,增强其合作意识,同时规范内部行为,从而减少经营决策的局限性与片面性。
3.4 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内部管理
针对目前多数合作社财务管理观念淡薄的问题,应增强合作社的财务管理能力,完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资料和账目完整,并定期向社员公开合作社的财务状况,接受全体社员的民主监督。建立健全收益分配制度,兼顾投资社员与生产社员双方的利益,实行按资分利与按量返还相结合的收益分配制度。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完善成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三会”制度,并充分发挥“三会”的职能作用[4]。
3.5 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完善产业化经营模式
要通过因势利导,充分发挥合作社上联龙头企业下联广大农户的桥梁纽带作用,与龙头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再与农户签订种植(养殖)合同,并实行统一生产管理、统一销售产品的一条龙服务管理模式,完善产业化经营模式,促进农业领域“转方式、调结构”,推进现代农业快速发展。
4 参考文献
[1] 原贺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农民组织化的新载体[J].新乡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9):16-18.
[2] 王生叶,薛兴利.农民专业合作社政策支持影响因素分析——基于山东省蔬菜专业合作社的问卷调查[J].农村经济,2013(9):122-126.
[3] 张开华,张清林.农民专业合作社成长的困惑与思考[J].农业经济问题,2007(5):62-66.
[4] 陈法军.莱芜市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研究[D].青岛:中国海洋大学,2010.
关键词 农民专业合作社;问题;对策;山东安丘
中图分类号 F321.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03-0318-02
目前,安丘全市已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 098家,合作社成员3.7万人,带动农户7.9万户,关联基地1.53万hm2。购买农业生产资料费用39.3亿元,销售农产品27.8亿元,盈余9 820万元。合作社涉及领域包括种植业、养殖业、渔业、林业、服务业、加工业等多个行业,并不断发挥组织载体优势,规范质量安全标准和农业技术规程,对农户进行农业标准化技术知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技术培训,建立规范化农业种植基地和养殖场,对内有效组织农业生产,对外统一农产品质量和价格,为促进农民增收、发展现代农业发挥了积极作用[1]。
1 基本特点及发展趋势
1.1 创办主体多元化
安丘市始终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因地制宜,不拘一格地推动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初步形成了“五型并进”的发展格局。一是专业大户带头型,主要由农业经营规模大户牵头,与农民合伙兴办的合作社;二是村集体组织牵头型,由村委会干部牵头,组织农民发起成立的;三是基层服务组织领办型,由基层服务站所牵头组建的合作社;四是龙头企业创办型,主要是以食品公司为主,联合广大种植(养殖)户成立的合作社;五是特色产业链接型,即发挥当地特色产业优势成立的专业合作社。
1.2 內部管理规范化
在合作社管理上,做到了“两规范、一完善”。一是规范经营行为,坚持走农业标准化道路,实行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提高合作社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二是规范管理措施,完善成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三会”制度以及一系列管理制度,重大决策实行一人一票制,确保实行民主管理;三是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合作社分红坚持以按社员交易额分配为主。同时,以订单、合同等契约合作方式保证农民利益,逐步使合作社与农户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
1.3 扶持措施常态化
一是加强财政扶持。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资金,每年组织1次“十佳农民专业合作社”评选活动,市财政拿出10万元资金对入选的合作社进行扶持奖励。二是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在全市选择影响面广、带动力强、对区域化管理贡献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重点指导和帮扶,已发展培育了30家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市财政拨出逾30万元扶持资金,分别按A级、2A级和3A级不同标准给予奖励。三是积极争取金融部门支持。2012年以来,安丘市合作社及其社员共计获取农村信用社贷款1.2亿元,缓解了合作社及成员的融资困难。
1.4 合作模式多样化
一是开展横向联合,探索组建合作社联合社,解决单一合作社规模较小、带动能力弱的问题。例如安丘市石埠子镇12家樱桃专业合作社,在自愿联合的基础上,组建了安丘市石埠子樱桃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联合社成立后,通过横向一体化实现规模经营,降低交易成本,减少了交易费用近10万元,联合社还计划向农产品深加工领域延伸,挖掘产品增值潜力,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二是积极开展合作社资金互助试点。针对农民生产资金严重短缺、贷款难的问题,在安丘市鸿祥养牛专业合作社开展了合作社资金互助试点,共发展社员76人,筹资160万元,累计向社员发放扶持借款298万元,扶持养殖户68户,增加出栏商品牛300头,新增社会产值200万元以上。三是发展土地股份制合作社。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实行统一生产经营。农民既可得到土地租金的保底分红,又可到合作社基地参加劳动,获得工资收入。目前,全市土地股份制合作社已发展到15家,入股农户1 918户,入股土地面积401.87 hm2,折合资金1 753.8万元。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成立,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土地的合理流转,开辟了土地集约化经营的新道路。
2 存在的问题
一是组织化程度低。从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情况来看,规模小、效益差、实力弱、组织化程度低、带动能力不强的合作社运行状况不佳[2],且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产销链接不紧密,重盈利而轻服务,社员之间的合作互助关系也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偏离创社宗旨。由于现行法律、政策对合作社注册登记的要求很低,工商部门基本上不验资、不收费、不年检,办社门槛低,导致合作社数量迅速增加,出现了一批无出资、无场地、无运营的“三无”合作社;还有少数合作社被办成了个人企业,只赚钱不服务。三是运行机制不健全。部分合作社由于成立时间较短,没有完全按照合作社原则运作,部分合作社没有形成社员控制决策机制、民主管理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社员相互约束力不强,承担市场风险的意识薄弱。四是财务管理观念淡薄。一些合作社处于成立初期,经营活动和收入来源不足,承担不起专门聘请会计人员而产生的财务管理成本,再加上一些社员观念落后,财务知识欠缺,监督意识淡薄,导致一些合作社没有独立建账和进行会计核算。五是经营资金普遍不足。由于合作社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资金来源与积累不足成为制约发展的关键因素;税收政策上,由于地方税务部门未做好会计报表等方面的衔接工作,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高昂的产品认证注册费也让刚起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难以承受。
3 对策
3.1 坚持质量和规模并重的发展原则
应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数量与质量之间协调统一,追求量而忽视质,只会让大量条件不成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盲目进入市场,合作社自身难以生存,同时会挫伤社员的积极性,也极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氛围;另一方面,若强求质量而忽视了数量的增加,也会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速度和现代农业的整体推进。应坚持量质并举的原则,既注重量的增加又不忽视质的提高,并不断加强对已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根据标准化建设方式,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提高、逐步规范化;对于还未成立的农民发展合作社,对其组建工作进行指导和扶持,从源头重视起来,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规范一个”,积极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发展[3]。 3.2 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项目建设,开展示范社评选活动,促进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并以切实的税收优惠政策刺激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运营方式、增强组织化程度、提高示范带动作用,并不断采取措施保证各项优惠政策切实发挥作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问题,为合作社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
3.3 搞好宣传培训,提高成员素质
继续加大宣传引导和培训力度,把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培训纳入培训规划,从法律法规政策、经营管理业务技能、合作技巧等方面进行培训,使廣大农民熟悉合作理论和合作政策,并提高广大农民的素质和办社能力,增强其合作意识,同时规范内部行为,从而减少经营决策的局限性与片面性。
3.4 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内部管理
针对目前多数合作社财务管理观念淡薄的问题,应增强合作社的财务管理能力,完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资料和账目完整,并定期向社员公开合作社的财务状况,接受全体社员的民主监督。建立健全收益分配制度,兼顾投资社员与生产社员双方的利益,实行按资分利与按量返还相结合的收益分配制度。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完善成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三会”制度,并充分发挥“三会”的职能作用[4]。
3.5 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完善产业化经营模式
要通过因势利导,充分发挥合作社上联龙头企业下联广大农户的桥梁纽带作用,与龙头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再与农户签订种植(养殖)合同,并实行统一生产管理、统一销售产品的一条龙服务管理模式,完善产业化经营模式,促进农业领域“转方式、调结构”,推进现代农业快速发展。
4 参考文献
[1] 原贺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农民组织化的新载体[J].新乡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9):16-18.
[2] 王生叶,薛兴利.农民专业合作社政策支持影响因素分析——基于山东省蔬菜专业合作社的问卷调查[J].农村经济,2013(9):122-126.
[3] 张开华,张清林.农民专业合作社成长的困惑与思考[J].农业经济问题,2007(5):62-66.
[4] 陈法军.莱芜市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研究[D].青岛:中国海洋大学,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