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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司法公开仍不尽如人意,在司法公开的实施过程中常常出现诸如损害司法权威、侵害当事人私密以及“公众判意”妨害司法正义等现象。鉴于此,可以以司法机关、当事人、普罗大众三者间关系为逻辑起点,针对防止司法不公与损害司法权威、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与侵害当事人私密、维护公众知情权与公众判意妨害司法正义这三重矛盾,相应地开具了破解司法公开难题的三剂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