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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复研读了本刊1997年第1期张正明同志的《浅谈体育学科的分层次教学》一文(以下简称《分层次》),颇受启发,但也有疑虑之处,本人想就以下几点谈点自己初浅的看法,兼与张正明同志商榷。一、进行动态分组要有章可循《分层次》一文,在第二点“分层次教学的组织”,第1点提出的“五项达标按总分分层次”,即300分以下为A 层次;300~400分为 B 层次……。”总觉得这样的分组缺乏依据。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