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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资源现状
山东省水资源总量(不包括黄河过境水)为489.69亿立方米,仅占全国水资源总量的1%左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537.9立方米/人,不到全国人均占有量的1/6,低于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20。从近4年情况看,基本属于人均水资源小于500立方米的绝对贫水地区。在水资源总量中,地表水资源222.90亿立方米,占全省水资源总量的18.7%,地下水资源153.52亿立方米,占全省水资源总量的12.9%,可利用的水资源总量仅为160亿立方米(p=75%降雨保证率)。
二、农业水资源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导致水资源短缺与水资源浪费共存。
从所周知,我省的水资源极其缺乏,农业用水严重不足,现行的水资源管理机制,是一种非高效利用水资源的机制,农田灌溉大多采用大水漫灌的方式,主要灌区的渠系利用系数只有0.4-0.6,即约有一半的水被浪费。因此一方面存在水资源严重短缺,另一方面也存在着水资源严重浪费现象。
2、现行体制和政策难以形成有效的节水机制。
现行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存在的弊端,导致管理单位失去节水的积极性如灌区没有法律地位,缺乏经营管理自主权。目前的灌区收入主要依靠水费,在固定的价格条件下,水费的多寡取决于供水量的多少。一些灌区为了获得较多的收益,甚至鼓励多用水,有些灌区虽然节约了水,但被无偿地调给其它部门,无利可图,严重地影响了节水积极性,不利于节水机制的形成。
3、灌溉工程老化,严重威胁21世纪粮食安全。
大型灌区老化失修,效益不能充分发挥,并不同程度地存在险情。仅以渠道工程老化为例,造成老化的原因是多样的,如自然老化、工程质量存在缺陷、规划设计不合理、资金短缺、管理不善等,其中由于管理不善和人为破坏造成老化损坏的占10.9%。如果不对这些老化的工程和设备进行改造和修缮,供水的可持续性受到严重威胁,那么可能难以支撑21世纪我国人口对粮食的需求。
4、过度超采,生态环境恶化。
由于对地下水严重超采,导致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产生,甚至恶化。如在井灌区出现大面积地下漏斗区,漏斗的出现,引起地面沉降或裂缝。黄河流域由于过量不合理使用,多年来不断断流,已经对相关地区产生重大生态环境影响。
5、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收不低支,举步维艰。
由于水价太低,全国平均水费为运行成本的50%左右,导致经营单位亏损严重,生存处于困境,甚至难以维持生存。
三、农业水资源管理机制探讨
1、面对市场,改革现有的行政管理体制,实施"事企"分离。
目前,大中型灌区的经营管理以行政管理经营为主体即地方行政(政府)或水行政(水利厅、局)行使水权(闸门关启和水量调度)、财权(水费收支和财务管理),灌区无调水权和财权,水费上缴地方财政后,在通过一定方式划拨,行政过多干预灌区管理权限和正常秩序,导致灌区事企不分,缺乏活力和积极性,既不利于灌区经济的发展,也不利于灌区科学管理和综合管理水平的提高。
2、拉动经济杠杆,建立节水灌溉经济激励机制。
由于水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是具有价值的,因此是受市场调节的。因此运用市场经济的调节作用,建立补偿奖励机制、惩罚奖励机制及水权交换机制是实现水资源有效利用的有效措施。
补偿奖励机制。无论是水价是否合理,节水对供水单位的收入带来一定冲击,为了鼓励供水单位节水,国家或政府根据节水的实际情况,给予供水单位适当的补偿奖励,补偿奖励的数额足以调动节水的积极性。
惩罚奖励机制。需水单位是节水的主体,国家和政府制订系列具有可操作性的节水指标,对于完成节水指标的用户给予适当的奖励,对于没有完成的用户,给予适当的惩罚,奖励与惩罚相结合。
水权交换机制。水权是水资源管理的中心,研究水权的理论和可操作性的交换机制,通过市场的交换,实现水资源的有效分配。
3、建立用户参与管理决策的民主管理机制。
农业节水工程建设和实施,离不开用户的参与,一切技术和措施最终通过用户的实践来实现,用户是节水的主体,其行为和素质在某种程度上决定节水的成败。因此,建立用户参与决策的民主管理机制是节水环节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之一,可成立由各级地方行政、水行政、节水专管单位负责人和用户组成节水管理委员会,一切重大决策通过该委员会决定,或者成立用户自己选举具有法人地位的自我管理组织。
4、建立科学的水价体系,促进地表、地下及降水联调。
⑴建立良好科学的水价体系和管理体制。
水价制度体现市场经济运作原则,做到成本补偿、合理收益,体现一般商品的价值规律。考虑农业的具体状况,可以对农业粮食作物按完全供水成本核定,经济作物要加一定的利润。
⑵适当考虑供水关系,采取市场调节。
允许部分地区,在适当部门监控条件下,按供求关系调整水价,实行动态水价和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
⑶改革现行的水价制度管理体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物价主管部门管理水价的核定、审批和调整,水管单位的收入是经营性收入,严格按照财会制度使用管理。
⑷建立科学的水价体系,确保地表水、地下水及降水联调机制顺利实施。
对于河水灌区,为了充分利用水资源,充分利用地下水进行灌溉,适当提高地表水资源价格,地表水、地下水资源的比价足以刺激地下水资源开发为限,对于地下水资源匮乏而地表水资源丰富地区,可以适当提高地下水资源价格,确保地表水资源合理利用,保护地下水资源。
山东省水资源总量(不包括黄河过境水)为489.69亿立方米,仅占全国水资源总量的1%左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537.9立方米/人,不到全国人均占有量的1/6,低于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20。从近4年情况看,基本属于人均水资源小于500立方米的绝对贫水地区。在水资源总量中,地表水资源222.90亿立方米,占全省水资源总量的18.7%,地下水资源153.52亿立方米,占全省水资源总量的12.9%,可利用的水资源总量仅为160亿立方米(p=75%降雨保证率)。
二、农业水资源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导致水资源短缺与水资源浪费共存。
从所周知,我省的水资源极其缺乏,农业用水严重不足,现行的水资源管理机制,是一种非高效利用水资源的机制,农田灌溉大多采用大水漫灌的方式,主要灌区的渠系利用系数只有0.4-0.6,即约有一半的水被浪费。因此一方面存在水资源严重短缺,另一方面也存在着水资源严重浪费现象。
2、现行体制和政策难以形成有效的节水机制。
现行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存在的弊端,导致管理单位失去节水的积极性如灌区没有法律地位,缺乏经营管理自主权。目前的灌区收入主要依靠水费,在固定的价格条件下,水费的多寡取决于供水量的多少。一些灌区为了获得较多的收益,甚至鼓励多用水,有些灌区虽然节约了水,但被无偿地调给其它部门,无利可图,严重地影响了节水积极性,不利于节水机制的形成。
3、灌溉工程老化,严重威胁21世纪粮食安全。
大型灌区老化失修,效益不能充分发挥,并不同程度地存在险情。仅以渠道工程老化为例,造成老化的原因是多样的,如自然老化、工程质量存在缺陷、规划设计不合理、资金短缺、管理不善等,其中由于管理不善和人为破坏造成老化损坏的占10.9%。如果不对这些老化的工程和设备进行改造和修缮,供水的可持续性受到严重威胁,那么可能难以支撑21世纪我国人口对粮食的需求。
4、过度超采,生态环境恶化。
由于对地下水严重超采,导致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产生,甚至恶化。如在井灌区出现大面积地下漏斗区,漏斗的出现,引起地面沉降或裂缝。黄河流域由于过量不合理使用,多年来不断断流,已经对相关地区产生重大生态环境影响。
5、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收不低支,举步维艰。
由于水价太低,全国平均水费为运行成本的50%左右,导致经营单位亏损严重,生存处于困境,甚至难以维持生存。
三、农业水资源管理机制探讨
1、面对市场,改革现有的行政管理体制,实施"事企"分离。
目前,大中型灌区的经营管理以行政管理经营为主体即地方行政(政府)或水行政(水利厅、局)行使水权(闸门关启和水量调度)、财权(水费收支和财务管理),灌区无调水权和财权,水费上缴地方财政后,在通过一定方式划拨,行政过多干预灌区管理权限和正常秩序,导致灌区事企不分,缺乏活力和积极性,既不利于灌区经济的发展,也不利于灌区科学管理和综合管理水平的提高。
2、拉动经济杠杆,建立节水灌溉经济激励机制。
由于水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是具有价值的,因此是受市场调节的。因此运用市场经济的调节作用,建立补偿奖励机制、惩罚奖励机制及水权交换机制是实现水资源有效利用的有效措施。
补偿奖励机制。无论是水价是否合理,节水对供水单位的收入带来一定冲击,为了鼓励供水单位节水,国家或政府根据节水的实际情况,给予供水单位适当的补偿奖励,补偿奖励的数额足以调动节水的积极性。
惩罚奖励机制。需水单位是节水的主体,国家和政府制订系列具有可操作性的节水指标,对于完成节水指标的用户给予适当的奖励,对于没有完成的用户,给予适当的惩罚,奖励与惩罚相结合。
水权交换机制。水权是水资源管理的中心,研究水权的理论和可操作性的交换机制,通过市场的交换,实现水资源的有效分配。
3、建立用户参与管理决策的民主管理机制。
农业节水工程建设和实施,离不开用户的参与,一切技术和措施最终通过用户的实践来实现,用户是节水的主体,其行为和素质在某种程度上决定节水的成败。因此,建立用户参与决策的民主管理机制是节水环节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之一,可成立由各级地方行政、水行政、节水专管单位负责人和用户组成节水管理委员会,一切重大决策通过该委员会决定,或者成立用户自己选举具有法人地位的自我管理组织。
4、建立科学的水价体系,促进地表、地下及降水联调。
⑴建立良好科学的水价体系和管理体制。
水价制度体现市场经济运作原则,做到成本补偿、合理收益,体现一般商品的价值规律。考虑农业的具体状况,可以对农业粮食作物按完全供水成本核定,经济作物要加一定的利润。
⑵适当考虑供水关系,采取市场调节。
允许部分地区,在适当部门监控条件下,按供求关系调整水价,实行动态水价和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
⑶改革现行的水价制度管理体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物价主管部门管理水价的核定、审批和调整,水管单位的收入是经营性收入,严格按照财会制度使用管理。
⑷建立科学的水价体系,确保地表水、地下水及降水联调机制顺利实施。
对于河水灌区,为了充分利用水资源,充分利用地下水进行灌溉,适当提高地表水资源价格,地表水、地下水资源的比价足以刺激地下水资源开发为限,对于地下水资源匮乏而地表水资源丰富地区,可以适当提高地下水资源价格,确保地表水资源合理利用,保护地下水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