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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年初,西安围绕推进新形势下“四位一体”基层党建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紧紧盯住社会组织这一薄弱领域和重点难点,从四方面入手,着力狠抓社会组织“两个覆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5月上旬,全市1949家社会组织中,有党员的党组织覆盖率达到97.3%,无党员的党的工作覆盖率达到97.9%。
一、理顺体制机制
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全市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积极构建“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区域兜底”的管理体系,协调西安市编办及时增加职能职责及人员编制,为成立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委奠定了基础。同时,指导各区县(开发区)进一步完善相应机构,充实配强工作力量,健全民政、教育、卫生等部门联动机制,在全市基本形成各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及业务主管单位共同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深入调查摸底
采取“拉网式”办法,集中对全市现有社会组织进行逐一摸排,市、区县(开发区)、镇街(园区)三级均动态建立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台账。合理界定各类型社会组织,详细登记党员情况、经营服务事项、单位负责人等主要信息,确保社会组织数、党员数、党组织数“三清楚”。对不能正常运转的“影子组织”“休眠组织”在进入组建环节前也做到了及时注销清理,为开展组建工作打好基础。
三、分类集中组建
通过开展“百日攻坚”活动以及“月通报”“倒排进度”等措施,对正式党员3名以上,特别是组织结构紧密、党员人数较多的社会组织做到应建尽建。对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按照“行业相近、产业相通”原则,依托业务主管单位与同类型规模较大的社会组织联合建立党组织,或按“区域相近、就近就便”的原则,依托街区、园区、楼宇等统一建立党组织。对大量没有党员的社会组织,通过选派党建指导员、联络员和建立工青妇组织等方式,做好联系职工群众、培养推荐入党对象等工作,最终确保实现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的目标。
四、强化督导检查
采取明察暗访检查、电话督查、通报进度等
方式,先后三次对各区县(开发区)“两个覆盖”工作进行督导。组织召开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现场推进会,相互学习交流有效经验和做法,重点对社会组织“两个覆盖”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并明确提出对组建责任落实不力、工作不够扎实、进展缓慢的单位将通过下发督导函、约谈等形式加强督促落实,对造成不良影响的还将追究相应责任。
(来源:陕西党建网)
一、理顺体制机制
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全市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积极构建“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区域兜底”的管理体系,协调西安市编办及时增加职能职责及人员编制,为成立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委奠定了基础。同时,指导各区县(开发区)进一步完善相应机构,充实配强工作力量,健全民政、教育、卫生等部门联动机制,在全市基本形成各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及业务主管单位共同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深入调查摸底
采取“拉网式”办法,集中对全市现有社会组织进行逐一摸排,市、区县(开发区)、镇街(园区)三级均动态建立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台账。合理界定各类型社会组织,详细登记党员情况、经营服务事项、单位负责人等主要信息,确保社会组织数、党员数、党组织数“三清楚”。对不能正常运转的“影子组织”“休眠组织”在进入组建环节前也做到了及时注销清理,为开展组建工作打好基础。
三、分类集中组建
通过开展“百日攻坚”活动以及“月通报”“倒排进度”等措施,对正式党员3名以上,特别是组织结构紧密、党员人数较多的社会组织做到应建尽建。对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按照“行业相近、产业相通”原则,依托业务主管单位与同类型规模较大的社会组织联合建立党组织,或按“区域相近、就近就便”的原则,依托街区、园区、楼宇等统一建立党组织。对大量没有党员的社会组织,通过选派党建指导员、联络员和建立工青妇组织等方式,做好联系职工群众、培养推荐入党对象等工作,最终确保实现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的目标。
四、强化督导检查
采取明察暗访检查、电话督查、通报进度等
方式,先后三次对各区县(开发区)“两个覆盖”工作进行督导。组织召开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现场推进会,相互学习交流有效经验和做法,重点对社会组织“两个覆盖”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并明确提出对组建责任落实不力、工作不够扎实、进展缓慢的单位将通过下发督导函、约谈等形式加强督促落实,对造成不良影响的还将追究相应责任。
(来源:陕西党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