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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海口残联向6名贫困残疾高中生、7名残疾大学新生分别发放了最高3000元,最低1000元的助学金。海口市自2006年起,开始向海口市户籍残疾大学生发生奖励金。奖励资金主要来源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奖励标准为:博士生4000元。研究生3000元,本科生2500元,大专生1500元。今年首次将奖励对象扩大到贫困残疾高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