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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制度》于2001年1月1日起暂在股份有限公司内实行。《企业会计制度》中的一些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以下简称税收法规)对税前扣除的确认原则和税前扣除的具体项目、内容的有关规定存在着差异。本文拟就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提取坏账准备与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问题作些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