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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财政部金融司司长徐放鸣身为监管层高官,与被监管者进行权钱交易已令人震惊,然而,此案又因跳过“双规”直接进入司法程序快车道的“非常规查处”,更引起了社会种种猜测和关注。近日,在徐案移送司法机关起诉之际,记者采访了相关人员,撰写了这篇高官徐放鸣沦落的深度报道。
原财政部金融司司长突然被捕,引发业界大震荡
去年6月27日,北京媒体曝出财政部金融司司长徐放鸣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反贪部门抓捕的消息。让媒体感到惊讶的是,正局级高官徐放鸣的落马并没有走通常的程序——“双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判刑”,而是直接由北京市检察院反贪局提请北京市检察院批捕。
三天后,即6月30日,财政部办公厅新闻处处长嵇明首次正式向媒体证实了徐放鸣已被抓捕的事实。
此前的6月24日,为期两天的“2005商业智能及其在金融领域的应用研讨会”在京举行。会议承办方中科院研究生院金融科技研究中心,曾力邀财政部金融司司长徐放鸣参会并演讲。徐此前正是该研究中心指导委员会委员之一。但直至闭幕当天,徐放鸣也未能现身会场。据会务组一位人士向记者证实,会议期间他们已收到徐放鸣“因公”不能赴会的通知。其实,他已于6月16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执行刑事拘留,6月30日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批准逮捕。
对于徐放鸣这样一个重要部门的司局级干部没有经过“双规”就直接进入司法程序,一个重要的因素是司法机关对证据掌握较为充分。相对于事件本身来说,该事件给市场的震动要大得多。
徐放鸣是2000年出任金融司首位司长,主管金融司的全面工作,同时又身为中央汇金公司七名董事之一。汇金公司被称为金融界的“国资委”,是中行、建行两大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最大股东。从此,拥有权力的徐放鸣受到国内外银行家的追逐和逢迎。对于徐放鸣,与之交往过的人多给予积极评价,形容徐放鸣高大帅气、干练、充满活力;但他另外给人的印象是性格有点怪、傲气,平时在财政部独来独往;也有人对他的印象是,一直比较低调。但是了解他的人都说他比较狂妄,很少瞧得起谁。
2003年,国资委成立之后,非金融类国有资产的出资人职责专门由国资委来行使,但是金融类国有资产的出资人职责一直由财政部,具体就是财政部金融司来行使。股改之前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以及三大保险公司和银河证券公司的出资人的直接代表都是财政部金融司。直到汇金公司成立后,股改后的中行和建行国有资本直接出资人的角色才由中央汇金公司扮演起来。
“农发行”窝案串案,牵出金融司腐败高官
坊间关于徐放鸣的落马有多种说法,然而真相只有一个——源自两年前的一个震惊舆论和中央高层的大案,即“农发行”案件。(“农发行”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简称)
2003年6月,审计署公布的审计报告提到:1996至1999年,农发行总行以租赁的名义,委托一公司购买电子设备和汽车等固定资产,总金额9.2亿元,其中8.1亿元曾被挪用投入股市,进行股票买卖,所获收益去向不明,涉嫌重大经济犯罪。2004年底,农发行前两任副行长胡楚寿、于大路被检方以涉嫌挪用公款批准逮捕。
办案检察官在多次提审于大路后,发现了徐放鸣涉嫌犯罪的重要证据,徐放鸣因此被逮捕而直接进入了司法程序。徐放鸣所在的金融司和于大路所在的农发行之间有什么样的权力关系呢?这成了办案检察官下一步的突破目标。据查,徐放鸣所领导的金融司,是财政部负责货币政策及其与财政政策协调配合的核心权力部门,代表国家掌管着国有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国有政策性银行和国有控股证券公司。
在徐晋职商贸金融司副司长不久,农发行开始组建,详知内情者称,徐放鸣参与了农发行的组建及政策制订。作为三大政策性银行之一的农发行,其固定资产和设备购置等都要由商贸金融司来决定。
在徐的精心运作下,金融司与农发行之间演绎了一场看得见而又点不破的皮影戏。
官商“合谋”,错位的权力成了谋取金钱的筹码
在徐放鸣涉嫌受贿犯罪的问题上,他的一个很要好的“朋友”韩冰扮演了行贿者和中间人的角色。韩冰原为外经贸部下属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公司金融处副处长,后下海经商。1995年,已经下海经商两年的韩冰靠着经常走动,与徐放鸣建立了铁哥们关系。
1996年刚过完春节,韩冰拜访徐放鸣,希望和金融机构合作,让徐放鸣帮助问问看有没有这样的机会。于是徐放鸣找到时任农发行财务会计部主任于大路,看看于是否有业务让韩冰来做。
1997年5月份,韩冰听于大路跟徐放鸣在说农发行正在向财政部申请汽车租赁业务经费的事情,韩冰意识到这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商机。韩冰向徐放鸣说了这层意思,请他让自己来找租赁公司,因为自己熟悉几家租赁公司。徐放鸣答应了。
原来,农发行是1994年从农行分离出来的金融机构,成立后,国家对于农发行有两个政策,一是不允许新增固定资产,二是不能增加新的人员。成立后一开始运转还可以,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农发行业务量扩大,新增了许多网点,经国家财政部批准,不允许购买固定资产的相关政策规定变通为可以采取租赁的方式解决,由财政部来审批额度,从农发行业务管理费中自行解决。
一开始,农发行租赁了一批电脑设备,后来农发行运钞、押运、护卫都需要添置车辆。经请示财政部,批准该行添置车辆,仍然采取租赁的方式解决。汽车租赁的业务主要由农发行财会部主任于大路负责。“对外讲是租赁业务,但是实际上是以租代购,因为要是单纯租车,时间越长,费用越大,核算下来,有可能比买车还贵,而且,租期一到,我们什么也落不下,所以,我们形式上是租固定资产,实际上还是购买,这也不仅是我们一家银行这么搞,但规模没我们这么大。基于这个原因,我们在向财政部提出申请时,按照购买车辆的价格进行了测算,大概是在1997年初,财政部批下来16个亿的指标。”到案后的于大路向检察官交代说。黑幕被掀开了一角。
此后,经检察官多方取证,终于发现农发行的汽车租赁业务其实不是真正的租赁,所谓的租赁费用说白了就是购车的费用。但财政部审批下来的资金必须通过一家租赁公司来作。租赁公司可以按照比例挣得一笔业务费。16个亿,这么大数额的租赁费交给哪一家公司,都是一个大馅饼。
就这笔大额租赁车辆单子,“农发行”与“中电租”、韩冰签订了协议,最终由“中电租”下属的瑞联公司操办。
在这笔大宗交易中,韩冰一人独得700万元。当然,他自然不会忘记徐放鸣对自己的帮助,再一次“慷慨”为徐送上了自己的“心意”。
随着办案的深入,发现了徐韩之间的更深交易
1998年,农发行深圳分行计划购买办公用楼。按照有关规定,各省行、市银行办公楼的建设、购买要报总行立项。
农发行深圳分行选用了一个楼盘,但因地势不好被总行的领导拒绝了。这件事就被搁置了。后来负责此项工作的于大路就向徐放鸣说明了此事,希望徐给推荐一下深圳其他银行是否有多余的楼房,作为深圳行办公楼。
此时,嗅觉灵敏的韩冰意识到又一个赚钱的机会来了。他找到了朋友施国滨,物色到在福田区的一栋新楼。最终,深圳行大约花了3000万元左右买下了。为此,韩冰从中得到了300万元中介费,施国滨得了50万元。
这次韩冰通过徐放鸣向农发行施加影响又一次奏效。当然,徐放鸣也从韩冰处得到了20万元现金。接着,韩冰得知徐放鸣的儿子要出国留学,向徐放鸣表示一定要出点力。徐放鸣简单推辞一下就同意了,把他在香港汇丰银行的个人账号给了韩冰。7至9月,韩冰分三次把10.5万美元打入了该账户中。
就这样,一个中年有为的金融高官,将国家赋予的监管权给变卖了。
作为金融司司长,徐放鸣曾针对包括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在内的一系列金融改革,可能带来金融风险向财政风险的转移,提出了把防范风险的监督关口前移等种种设想。然而,令人痛心的是,在一个权力缺少监督的制度环境中,监管者徐放鸣却轻易成了被监管者“俘获”的对象。徐放鸣此番失足落马,为“管理者被俘获”理论增添了一个生动的注脚。徐放鸣原本在新一轮金融体系整体改革中应大有可为。然而,奋斗23年,他却最终成为“多年来财政部涉案的最高级别官员”。
编辑:曹 参
原财政部金融司司长突然被捕,引发业界大震荡
去年6月27日,北京媒体曝出财政部金融司司长徐放鸣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反贪部门抓捕的消息。让媒体感到惊讶的是,正局级高官徐放鸣的落马并没有走通常的程序——“双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判刑”,而是直接由北京市检察院反贪局提请北京市检察院批捕。
三天后,即6月30日,财政部办公厅新闻处处长嵇明首次正式向媒体证实了徐放鸣已被抓捕的事实。
此前的6月24日,为期两天的“2005商业智能及其在金融领域的应用研讨会”在京举行。会议承办方中科院研究生院金融科技研究中心,曾力邀财政部金融司司长徐放鸣参会并演讲。徐此前正是该研究中心指导委员会委员之一。但直至闭幕当天,徐放鸣也未能现身会场。据会务组一位人士向记者证实,会议期间他们已收到徐放鸣“因公”不能赴会的通知。其实,他已于6月16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执行刑事拘留,6月30日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批准逮捕。
对于徐放鸣这样一个重要部门的司局级干部没有经过“双规”就直接进入司法程序,一个重要的因素是司法机关对证据掌握较为充分。相对于事件本身来说,该事件给市场的震动要大得多。
徐放鸣是2000年出任金融司首位司长,主管金融司的全面工作,同时又身为中央汇金公司七名董事之一。汇金公司被称为金融界的“国资委”,是中行、建行两大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最大股东。从此,拥有权力的徐放鸣受到国内外银行家的追逐和逢迎。对于徐放鸣,与之交往过的人多给予积极评价,形容徐放鸣高大帅气、干练、充满活力;但他另外给人的印象是性格有点怪、傲气,平时在财政部独来独往;也有人对他的印象是,一直比较低调。但是了解他的人都说他比较狂妄,很少瞧得起谁。
2003年,国资委成立之后,非金融类国有资产的出资人职责专门由国资委来行使,但是金融类国有资产的出资人职责一直由财政部,具体就是财政部金融司来行使。股改之前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以及三大保险公司和银河证券公司的出资人的直接代表都是财政部金融司。直到汇金公司成立后,股改后的中行和建行国有资本直接出资人的角色才由中央汇金公司扮演起来。
“农发行”窝案串案,牵出金融司腐败高官
坊间关于徐放鸣的落马有多种说法,然而真相只有一个——源自两年前的一个震惊舆论和中央高层的大案,即“农发行”案件。(“农发行”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简称)
2003年6月,审计署公布的审计报告提到:1996至1999年,农发行总行以租赁的名义,委托一公司购买电子设备和汽车等固定资产,总金额9.2亿元,其中8.1亿元曾被挪用投入股市,进行股票买卖,所获收益去向不明,涉嫌重大经济犯罪。2004年底,农发行前两任副行长胡楚寿、于大路被检方以涉嫌挪用公款批准逮捕。
办案检察官在多次提审于大路后,发现了徐放鸣涉嫌犯罪的重要证据,徐放鸣因此被逮捕而直接进入了司法程序。徐放鸣所在的金融司和于大路所在的农发行之间有什么样的权力关系呢?这成了办案检察官下一步的突破目标。据查,徐放鸣所领导的金融司,是财政部负责货币政策及其与财政政策协调配合的核心权力部门,代表国家掌管着国有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国有政策性银行和国有控股证券公司。
在徐晋职商贸金融司副司长不久,农发行开始组建,详知内情者称,徐放鸣参与了农发行的组建及政策制订。作为三大政策性银行之一的农发行,其固定资产和设备购置等都要由商贸金融司来决定。
在徐的精心运作下,金融司与农发行之间演绎了一场看得见而又点不破的皮影戏。
官商“合谋”,错位的权力成了谋取金钱的筹码
在徐放鸣涉嫌受贿犯罪的问题上,他的一个很要好的“朋友”韩冰扮演了行贿者和中间人的角色。韩冰原为外经贸部下属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公司金融处副处长,后下海经商。1995年,已经下海经商两年的韩冰靠着经常走动,与徐放鸣建立了铁哥们关系。
1996年刚过完春节,韩冰拜访徐放鸣,希望和金融机构合作,让徐放鸣帮助问问看有没有这样的机会。于是徐放鸣找到时任农发行财务会计部主任于大路,看看于是否有业务让韩冰来做。
1997年5月份,韩冰听于大路跟徐放鸣在说农发行正在向财政部申请汽车租赁业务经费的事情,韩冰意识到这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商机。韩冰向徐放鸣说了这层意思,请他让自己来找租赁公司,因为自己熟悉几家租赁公司。徐放鸣答应了。
原来,农发行是1994年从农行分离出来的金融机构,成立后,国家对于农发行有两个政策,一是不允许新增固定资产,二是不能增加新的人员。成立后一开始运转还可以,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农发行业务量扩大,新增了许多网点,经国家财政部批准,不允许购买固定资产的相关政策规定变通为可以采取租赁的方式解决,由财政部来审批额度,从农发行业务管理费中自行解决。
一开始,农发行租赁了一批电脑设备,后来农发行运钞、押运、护卫都需要添置车辆。经请示财政部,批准该行添置车辆,仍然采取租赁的方式解决。汽车租赁的业务主要由农发行财会部主任于大路负责。“对外讲是租赁业务,但是实际上是以租代购,因为要是单纯租车,时间越长,费用越大,核算下来,有可能比买车还贵,而且,租期一到,我们什么也落不下,所以,我们形式上是租固定资产,实际上还是购买,这也不仅是我们一家银行这么搞,但规模没我们这么大。基于这个原因,我们在向财政部提出申请时,按照购买车辆的价格进行了测算,大概是在1997年初,财政部批下来16个亿的指标。”到案后的于大路向检察官交代说。黑幕被掀开了一角。
此后,经检察官多方取证,终于发现农发行的汽车租赁业务其实不是真正的租赁,所谓的租赁费用说白了就是购车的费用。但财政部审批下来的资金必须通过一家租赁公司来作。租赁公司可以按照比例挣得一笔业务费。16个亿,这么大数额的租赁费交给哪一家公司,都是一个大馅饼。
就这笔大额租赁车辆单子,“农发行”与“中电租”、韩冰签订了协议,最终由“中电租”下属的瑞联公司操办。
在这笔大宗交易中,韩冰一人独得700万元。当然,他自然不会忘记徐放鸣对自己的帮助,再一次“慷慨”为徐送上了自己的“心意”。
随着办案的深入,发现了徐韩之间的更深交易
1998年,农发行深圳分行计划购买办公用楼。按照有关规定,各省行、市银行办公楼的建设、购买要报总行立项。
农发行深圳分行选用了一个楼盘,但因地势不好被总行的领导拒绝了。这件事就被搁置了。后来负责此项工作的于大路就向徐放鸣说明了此事,希望徐给推荐一下深圳其他银行是否有多余的楼房,作为深圳行办公楼。
此时,嗅觉灵敏的韩冰意识到又一个赚钱的机会来了。他找到了朋友施国滨,物色到在福田区的一栋新楼。最终,深圳行大约花了3000万元左右买下了。为此,韩冰从中得到了300万元中介费,施国滨得了50万元。
这次韩冰通过徐放鸣向农发行施加影响又一次奏效。当然,徐放鸣也从韩冰处得到了20万元现金。接着,韩冰得知徐放鸣的儿子要出国留学,向徐放鸣表示一定要出点力。徐放鸣简单推辞一下就同意了,把他在香港汇丰银行的个人账号给了韩冰。7至9月,韩冰分三次把10.5万美元打入了该账户中。
就这样,一个中年有为的金融高官,将国家赋予的监管权给变卖了。
作为金融司司长,徐放鸣曾针对包括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在内的一系列金融改革,可能带来金融风险向财政风险的转移,提出了把防范风险的监督关口前移等种种设想。然而,令人痛心的是,在一个权力缺少监督的制度环境中,监管者徐放鸣却轻易成了被监管者“俘获”的对象。徐放鸣此番失足落马,为“管理者被俘获”理论增添了一个生动的注脚。徐放鸣原本在新一轮金融体系整体改革中应大有可为。然而,奋斗23年,他却最终成为“多年来财政部涉案的最高级别官员”。
编辑:曹 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