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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行动安徽省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行动的通知》精神,做好全市新墙材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源头排查、摸底工作,按照芜湖市经信委工作部署,我办及时以芜墙散办字[2018]8号文件向各县区墙散办和新墙材、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转发了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排查工作的通知》(皖经信节能函[2018]314号),要求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