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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福州市城乡建设局获悉,《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已正式公布。《意见》明确10项举措,保障建设项目复工后各方合法权益。疫情耽误工期该如何处理?这是不少建筑业企业关心的问题。根据《意见》,因疫情影响造成的工期延长、损失和费用增加,适用法律法规和施工合同不可抗力规定;造成工程延期复工或停工的,建设单位应合理予以顺延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