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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制度)要持续发展,要尊重实际,选择农民喜欢的、符合基层卫生现状的合适的发展模式,现阶段笔者认为试行搞门诊统筹条件不成熟。完善新农合制度建设,做到避免家庭账户基金过多沉淀,需要抓好村级新农合网络建设,村级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同时要提高大病统筹基金使用率,应该做到提高大病重病保障水平,提高大病重病的补助比例和封顶线,才能充分体现新农合大病统筹、互助共济的宗旨,才能受到农民群众的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