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当前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存在着明显的立法缺陷,如强制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尚未得到确立,证人的拒证权也未从立法上予以明确,对于证人出庭作证费用的补偿和对证人及近亲属人身、财产安全的保护缺乏明确而详细的规定等等.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有:对传统旧法认识上的偏差;整体传统思想文化被发展到极致;程序正义的法文化底蕴极其孱弱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