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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近年来,'经营城市'的理念在一些地方被纳入政府行为,而且被认定为'改革的市场取向'。但细一深究,这种由政府充当经营主体的行为却与市场经济的机理和机制南辕北辙。因市场有确定的主体,主体是企业而非政府。政府若成了市场主体,如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岂不是有些乱套?这样一来,市场取向的改革就会发生明显的错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