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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普惠金融和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后,为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提供了条件。本文就乡村振兴战略施行后普惠金融的发展情况进行梳理,总结目前普惠金融发展已经取得的成绩,提出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普惠金融未来纵深发展面临的问题,并对问题进行探究。
关键词:乡村振兴 普惠金融 纵深发展
一、普惠金融与乡村振兴战略政策梳理
我国普惠金融发展战略在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大力发展普惠金融,中国银监会设立普惠金融部。2016年,國务院印发《推行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对普惠金融的具体发展目标和发展方向提出了明确要求。
乡村振兴战略在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公布。同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加快发展乡村特色产业、现代化农产品加工业及乡村新型服务业”的要求更加明确。在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同时强调“完善金融机构内部考核机制,激励加强普惠金融服务,切实使中小微企业融资紧张状况有明显改善,综合融资成本必须有明显降低。”
普惠金融与乡村振兴战略一前一后相继在我国施行,普惠金融的实施推动了三农高质量的发展;而乡村振兴作为后者提出,更为普惠金融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和发展要求。
二、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普惠金融发展已取得的成绩
从2013年普惠金融作为我国发展战略到2018年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已经推行五年,这五年中我国在普惠金融的发展中取得了长足进步,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
农村新型金融体系逐渐形成。随着城镇一体化的推行,目前农村产业多元化发展,产业供给主体增多,经济模式发生着不断变化。与此同时,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模式也在发生着改变,农村金融机构已经由传统的零星农业银行、信用社等大型国有银行网点演变成目前当地村镇银行、城市小型商业银行、小型金融机构等各种类型金融机构并存的局面,新的农村金融体系正在逐步建立。
农村融资难的问题正在逐步缓解。近几年,土地市场盘活后,农村土地生产经营权、农村房屋产权等都可以作为抵押或担保进行融资,以前融资没有抵押、缺乏担保的问题得到很大程度地解决。农村融资问题缓解后,融入资金可以参与到乡村振兴的方方面面,农民消费、投资活动不断频繁,拉动国民经济增长,各产业的融资问题也正在逐步解决。
政策激励导致更多资本投入到农村金融市场。在现行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较多投资者资金投向在政策上导向性明显。“三农”发展历年来受到政府重视,每年的一号文件都涉及农业、农村、农民的发展问题,伴随近年来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更多的投资者愿意进入农村领域、普惠金融领域进行投资。
互联网金融模式创新推动了普惠金融发展。随着农村经济多元化发展,“互联网+”迅速走向农村,通过互联网金融,更多的社会资金流向了田间地头,流向了农户和农村的小微企业。近年来,互联网创新的各种金融模式,如网络借贷、网络支付、互联网保险、互联网基金等新型发展模式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多元化服务。金融机构或互联网公司通过网络平台与农户进行业务往来和信息交流,解决了普惠金融发展中银行和农户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过去不少传统银行才可以提供的服务产品,现在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提供,降低了银行和农户双方的交易成本,为普惠金融发展带来了新的活力。
三、乡村振兴背景下普惠金融纵深发展的问题
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问题。三农问题是关系到民生的根本问题,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正是要补齐农村发展的短板,而金融行业是关系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行业,更应体现社会责任和社会担当,为普惠金融发展出一把力。但是金融企业也是营利性企业,他们需要可持续的发展,金融机构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做多少,应由企业自身进行衡量,过度地强调社会责任,不利于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更不利于普惠金融的长期战略实施。
金融机构层次分明,体系有待创新。目前农村金融贷款需求主要指农户经营类贷款,包括农户养殖业和农副产品类贷款。农户存在大量的融资需求,但是在抵押物和担保方面,能够适应银行授信要求的农户较少,担保方式单一、抵押物价值不足的情况时时存在。而主要向农户提供信贷支持的是县域的商业银行机构,比如农业银行、农商银行的县域支行,这一级别的金融机构没有较高的产品审批权限,也没有产品创新权限,往往容易出现农户融资需求无法满足或是审批困难的情况。
金融产品种类较少,多样化需求难以满足。一方面,普惠金融经过几年的发展,部分大型商业银行已经设立专门的普惠金融部门,但是在农村或村镇等地区并没有大型商业银行的分支网点,只有一些小型的村镇银行,大型金融机构的普惠金融政策在城市地区普及比较好,而在村镇地区还没有得到推广。另一方面,在乡村振兴战略要求下,农业现代化发展、发展农村特色产业、贫困地区脱贫攻坚、集体经济规模发展等,都对融资需求较大,仅仅依靠已有的普惠金融产品很难得到满足。土地资本化后,虽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所有权等资产可以作为抵押物用信,但是对于该类新型抵押物的价值估计存在困难,缺乏客观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价值高估或是与市场背离的情况存在,易造成信贷风险,所以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授信流程中存在风险顾虑,融资需求不能及时满足。
农村金融信用环境欠佳,风险隐患大。这与征信体系建设关系较大。农户的征信参与度比城镇人口要低得多。一方面,征信信息的采集难度大,部分农户信用意识淡薄,不愿意透露个人信息,再加上近年来农村外出人口增多,人口流动性增大,信用信息采集更加困难。另一方面,为了防止被银行拒贷或是用信产生影响,部分农户也不参加信息采集。这样造成了银行授信部门与借款人之间的信息不透明,影响了农村信贷的顺利开展。已经授信的信贷业务由于事前没有深入调查,授信后出现风险的情况较多,担保抵押不足的情况容易发生。
关键词:乡村振兴 普惠金融 纵深发展
一、普惠金融与乡村振兴战略政策梳理
我国普惠金融发展战略在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大力发展普惠金融,中国银监会设立普惠金融部。2016年,國务院印发《推行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对普惠金融的具体发展目标和发展方向提出了明确要求。
乡村振兴战略在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公布。同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加快发展乡村特色产业、现代化农产品加工业及乡村新型服务业”的要求更加明确。在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同时强调“完善金融机构内部考核机制,激励加强普惠金融服务,切实使中小微企业融资紧张状况有明显改善,综合融资成本必须有明显降低。”
普惠金融与乡村振兴战略一前一后相继在我国施行,普惠金融的实施推动了三农高质量的发展;而乡村振兴作为后者提出,更为普惠金融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和发展要求。
二、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普惠金融发展已取得的成绩
从2013年普惠金融作为我国发展战略到2018年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已经推行五年,这五年中我国在普惠金融的发展中取得了长足进步,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
农村新型金融体系逐渐形成。随着城镇一体化的推行,目前农村产业多元化发展,产业供给主体增多,经济模式发生着不断变化。与此同时,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模式也在发生着改变,农村金融机构已经由传统的零星农业银行、信用社等大型国有银行网点演变成目前当地村镇银行、城市小型商业银行、小型金融机构等各种类型金融机构并存的局面,新的农村金融体系正在逐步建立。
农村融资难的问题正在逐步缓解。近几年,土地市场盘活后,农村土地生产经营权、农村房屋产权等都可以作为抵押或担保进行融资,以前融资没有抵押、缺乏担保的问题得到很大程度地解决。农村融资问题缓解后,融入资金可以参与到乡村振兴的方方面面,农民消费、投资活动不断频繁,拉动国民经济增长,各产业的融资问题也正在逐步解决。
政策激励导致更多资本投入到农村金融市场。在现行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较多投资者资金投向在政策上导向性明显。“三农”发展历年来受到政府重视,每年的一号文件都涉及农业、农村、农民的发展问题,伴随近年来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更多的投资者愿意进入农村领域、普惠金融领域进行投资。
互联网金融模式创新推动了普惠金融发展。随着农村经济多元化发展,“互联网+”迅速走向农村,通过互联网金融,更多的社会资金流向了田间地头,流向了农户和农村的小微企业。近年来,互联网创新的各种金融模式,如网络借贷、网络支付、互联网保险、互联网基金等新型发展模式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多元化服务。金融机构或互联网公司通过网络平台与农户进行业务往来和信息交流,解决了普惠金融发展中银行和农户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过去不少传统银行才可以提供的服务产品,现在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提供,降低了银行和农户双方的交易成本,为普惠金融发展带来了新的活力。
三、乡村振兴背景下普惠金融纵深发展的问题
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问题。三农问题是关系到民生的根本问题,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正是要补齐农村发展的短板,而金融行业是关系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行业,更应体现社会责任和社会担当,为普惠金融发展出一把力。但是金融企业也是营利性企业,他们需要可持续的发展,金融机构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做多少,应由企业自身进行衡量,过度地强调社会责任,不利于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更不利于普惠金融的长期战略实施。
金融机构层次分明,体系有待创新。目前农村金融贷款需求主要指农户经营类贷款,包括农户养殖业和农副产品类贷款。农户存在大量的融资需求,但是在抵押物和担保方面,能够适应银行授信要求的农户较少,担保方式单一、抵押物价值不足的情况时时存在。而主要向农户提供信贷支持的是县域的商业银行机构,比如农业银行、农商银行的县域支行,这一级别的金融机构没有较高的产品审批权限,也没有产品创新权限,往往容易出现农户融资需求无法满足或是审批困难的情况。
金融产品种类较少,多样化需求难以满足。一方面,普惠金融经过几年的发展,部分大型商业银行已经设立专门的普惠金融部门,但是在农村或村镇等地区并没有大型商业银行的分支网点,只有一些小型的村镇银行,大型金融机构的普惠金融政策在城市地区普及比较好,而在村镇地区还没有得到推广。另一方面,在乡村振兴战略要求下,农业现代化发展、发展农村特色产业、贫困地区脱贫攻坚、集体经济规模发展等,都对融资需求较大,仅仅依靠已有的普惠金融产品很难得到满足。土地资本化后,虽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所有权等资产可以作为抵押物用信,但是对于该类新型抵押物的价值估计存在困难,缺乏客观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价值高估或是与市场背离的情况存在,易造成信贷风险,所以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授信流程中存在风险顾虑,融资需求不能及时满足。
农村金融信用环境欠佳,风险隐患大。这与征信体系建设关系较大。农户的征信参与度比城镇人口要低得多。一方面,征信信息的采集难度大,部分农户信用意识淡薄,不愿意透露个人信息,再加上近年来农村外出人口增多,人口流动性增大,信用信息采集更加困难。另一方面,为了防止被银行拒贷或是用信产生影响,部分农户也不参加信息采集。这样造成了银行授信部门与借款人之间的信息不透明,影响了农村信贷的顺利开展。已经授信的信贷业务由于事前没有深入调查,授信后出现风险的情况较多,担保抵押不足的情况容易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