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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劳资关系是国家经济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也是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针对我国劳资纠纷持续上升、群体性事件屡见不鲜的现状。本文认为在“资强劳弱”背景下,劳方独立维权难,必须联合起来与资方进行集体谈判,才能取得谈判的主动地位。认为集体协商概念使用不准确、社会对集体谈判制度的效用认识不充分、集体谈判制度推进过程中面,临的各种挑战.是我国集体谈判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值得深刻反思和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