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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是村民自治的核心要素,村民自治的成果直接有治理方式的好坏决定。在近些年来,农村的集体产权治理并没有取到预期的成果,村民自治的效果也不显著,其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没有规范化管理。我国国家对于集体产权制度的保障过于缺失,应该使村民明确集体产权制的作用,并且通过一系列的“确定产权”、“划分产权”、“赋予村民的产权”“灵活运用产权”,坚持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的村民更多的权利明确产权的分层,建立起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