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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季卫东在2012年第5期的《财经》杂志上撰写文章认为,眼下流行的一种说法,是以人民满意度作为司法评价的标准。这就等于告诉社会:法律可以根据群众的态度进行调整,因而法院是拥有裁量权的。这样的能动司法政策,势必促进围绕法院裁量权进行讨价还价的交涉,加强法院与群众的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