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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情况,就今后公司登记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关于公司登记管辖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具体情况,从8月10日起委托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以下公司的登记注册工作: 1、完全由自然人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及分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