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明确了“推动公办职业学校资源融合和重组,走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的路子”的发展战略,在此战略的推动下,我国逐步形成了职业教育集团这种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新格局。但是,如何推动职教集团这种办学体制快速、良性地持续发展仍然是一大难题。提出构建“1+2+1”复合型职教集团办学模式,重点分析了职业院校、行业企业、政府机关以及第三方组织的职能作用,整合教育资源,四方联动,有效推动职教集团快速持续地发展。
[关 键 词] 职教集团;办学模式;合作机制
[中图分类号] G710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6)01-0016-02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提出大力提倡推进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加快重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加快职业院校布局结构调整,促进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增强面向市场的竞争力,职业教育集团也呈现出多元联合趋势,一些职教集团完成了由最初的单向结构(区域型、行业型)向纵横交替的复合型结构转变的过程。在转变及实际运作中虽不乏成功的经验和理论成果,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复合型职业教育集团办学问题
复合型职业教育集团主要以核心高职教育主体——高职院校、中职学校为龙头,以特色专业为纽带,链接地区、行业、企业、中高职院校等多个法律主体,探索各方协同发展、互惠互利、多方共赢的跨地区、跨行业、校企联合、中高职衔接的集团化办学模式。现阶段主要存在以下方面的问题:
(一)集团组织内部协同性较差
复合型职教集团一般来说以职业院校为主体,同时形成跨区域、跨行业的集团合作模式。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集团各成员单位在空间及理解上存在沟通障碍,没有进行实质性的深度合作,没有形成应有的共同发展凝聚力,导致职教集团规模扩大了,但效益提不上去,呈现的是一个只“集结”不“团结”的散漫局面。
(二)职教集团市场化程度不深
目前大部分职业教育集团的理事长基本上是由牵头职业院校的领导担任,因此在职教集团具体的运作过程中,由于对企业方参与职业教育的动力理解不够全面,没有找准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直接动力,在分析或构建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机制方面,通常是从牵头院校的角度出发,从而使企业在职教集团的作用被相应地弱化了,致使企业参与职教集团的积极性或融入力度不高,市场化不深,使得部分职教集团发展到一定阶段就停滞不前,甚至出现停止运行的状况。
(三)政府机构的支持力度不强
政府机构的职能定位是否准确、监管调控是否得当是当前职教集团化办学的重要基础。目前大多数职教集团的组织成员隶属不同行业、不同主管部门,因各主管部门的职能权限和管理权限不尽相同,在集团的运行过程中存在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导致职教集团在资金筹措能力、自主办学权、调控能力等方面均受到限制,使职教集团很难全方位获得政府机构、行业部门的支持,直接影响了集团的运行和发展。
二、构建“1+2+1”复合型职教集团办学模型
“1+2+1”办学模型中的“1”即“一体”,是指职教集团的办学主体——职业院校,其主要是通过有效地整合教育资源,构建“企业需求为导向”的创新教育模式,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应用人才。“2”即“两翼”,是指在职教集团运行中起到关键和主导作用的行业企业和政府机构,其中企业是以职业院校的成果为依托,完善和求助智力支撑和人力资源支持,完善职业教育体系;而政府机构则通过加大政策保障和资金支持来主导职业教育方向。“1”即“一支撑”,是指在职教集团运行中发挥辅助作用的第三方组织,其通过提供信息传递、行动协调、质量监控、专业调查等活动来辅助支撑职教集团运行(如下图所示)。
“1+2+1”复合型职教集团办学模型
三、职教集团“1+2+1”办学模式的主体职能分析
(一)发挥高职院校的主体作用,创新合作机制
职业院校作为职教集团的理事长单位,负责牵头组建工作,在职教集团的运作中应发挥主体作用:一是进行全方位深度合作办学,通过人才、生源、产业、师资、成果、信息等载体,推动集团内高职院校的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模式创新。二是加强院校与企业之间的密切联系,为适应市场需求,通过“请企业专家进来,送学校教师出去”的方式,促进职业院校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的推陈出新。三是充分推动集团内部教学资源和实训基地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实现互惠互利。
(二)发挥行业企业的关键作用,实现共同利益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参与职教集团的终极目的是谋利,是一种趋利行为,国家应出台相应政策鼓励企业通过投资教育获取利益。一是支持企业直接投资职教集团,通过提高集团办学质量、增强集团办学声誉、扩大集团招生规模来获得合理回报;二是允许大型企业或地方支柱产业通过与职教集团联合成立二级学院来完成企业在职人员的技能提升培训,而中小企业可委托职教集团培训在职人员和后备人员,以节省企业的培训成本。如北汽集团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委托湖南汽车职业教育集团的牵头院校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利用暑期为其培训在职员工。
(三)发挥政府机构的主导作用,推动职教发展
在职教集团办学过程中,需要政府机构从宏观管理的角度研究职教集团的发展规模、经营方式与区域发展的整合、匹配问题,主导制定职教集团的发展政策,促使职教集团的发展得到稳步推进。一是将职教集团纳入区域经济发展的整体规划,整合、优化集团教育资源的配置,合理布局职教集团的专业,为大力推动集团产、学、研进程一体化,给予职教集团政策、资金等方面的重点扶持。二是创建专项教育基金。通过政府基金集中投入,驱动职业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程度与行业(区域)的发展程度和对经济增长贡献度的一致性,缩小地区间职业教育发展的差距,体现区域重点扶持或具有战略目标行业发展的优先性。三是建立职业教育成本分担制度。以职业教育对行业支持程度为依据确定计提比例,以企业员工工资总额为计提基础,计提形成行业职业教育集团发展基金和企业职业教育基金,主要承担企业所在的职教集团内职业学校的学生实践教学、“订单式”培养经费,企业委托职业学校进行的职工教育与培训支付等。
(四)发挥第三方组织的辅助作用,支撑集团运行
第三方组织参与职教集团运行,这是一个全新的模式。行业协会作为企业自愿联合组织的利益代表,它能够广泛调查和掌握企业的各种情况及信息,集团可通过行业协会搭建一个全方位的校企信息交流平台,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组织职能、协调职能、服务职能和监督职能,实现多方资源的信息共享,辅助职教集团健康有序地运行。
参考文献:
[1]凌志杰,刘炳震,宁永红.我国职教集团建设发展情况研究报告[J].职业技术教育,2014(31):46-50.
[2]龙麒任.湖南省职业教育集团运行现状的分析[J].中外企业家,2015(5):188-189.
[关 键 词] 职教集团;办学模式;合作机制
[中图分类号] G710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6)01-0016-02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提出大力提倡推进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加快重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加快职业院校布局结构调整,促进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增强面向市场的竞争力,职业教育集团也呈现出多元联合趋势,一些职教集团完成了由最初的单向结构(区域型、行业型)向纵横交替的复合型结构转变的过程。在转变及实际运作中虽不乏成功的经验和理论成果,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复合型职业教育集团办学问题
复合型职业教育集团主要以核心高职教育主体——高职院校、中职学校为龙头,以特色专业为纽带,链接地区、行业、企业、中高职院校等多个法律主体,探索各方协同发展、互惠互利、多方共赢的跨地区、跨行业、校企联合、中高职衔接的集团化办学模式。现阶段主要存在以下方面的问题:
(一)集团组织内部协同性较差
复合型职教集团一般来说以职业院校为主体,同时形成跨区域、跨行业的集团合作模式。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集团各成员单位在空间及理解上存在沟通障碍,没有进行实质性的深度合作,没有形成应有的共同发展凝聚力,导致职教集团规模扩大了,但效益提不上去,呈现的是一个只“集结”不“团结”的散漫局面。
(二)职教集团市场化程度不深
目前大部分职业教育集团的理事长基本上是由牵头职业院校的领导担任,因此在职教集团具体的运作过程中,由于对企业方参与职业教育的动力理解不够全面,没有找准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直接动力,在分析或构建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机制方面,通常是从牵头院校的角度出发,从而使企业在职教集团的作用被相应地弱化了,致使企业参与职教集团的积极性或融入力度不高,市场化不深,使得部分职教集团发展到一定阶段就停滞不前,甚至出现停止运行的状况。
(三)政府机构的支持力度不强
政府机构的职能定位是否准确、监管调控是否得当是当前职教集团化办学的重要基础。目前大多数职教集团的组织成员隶属不同行业、不同主管部门,因各主管部门的职能权限和管理权限不尽相同,在集团的运行过程中存在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导致职教集团在资金筹措能力、自主办学权、调控能力等方面均受到限制,使职教集团很难全方位获得政府机构、行业部门的支持,直接影响了集团的运行和发展。
二、构建“1+2+1”复合型职教集团办学模型
“1+2+1”办学模型中的“1”即“一体”,是指职教集团的办学主体——职业院校,其主要是通过有效地整合教育资源,构建“企业需求为导向”的创新教育模式,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应用人才。“2”即“两翼”,是指在职教集团运行中起到关键和主导作用的行业企业和政府机构,其中企业是以职业院校的成果为依托,完善和求助智力支撑和人力资源支持,完善职业教育体系;而政府机构则通过加大政策保障和资金支持来主导职业教育方向。“1”即“一支撑”,是指在职教集团运行中发挥辅助作用的第三方组织,其通过提供信息传递、行动协调、质量监控、专业调查等活动来辅助支撑职教集团运行(如下图所示)。
“1+2+1”复合型职教集团办学模型
三、职教集团“1+2+1”办学模式的主体职能分析
(一)发挥高职院校的主体作用,创新合作机制
职业院校作为职教集团的理事长单位,负责牵头组建工作,在职教集团的运作中应发挥主体作用:一是进行全方位深度合作办学,通过人才、生源、产业、师资、成果、信息等载体,推动集团内高职院校的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模式创新。二是加强院校与企业之间的密切联系,为适应市场需求,通过“请企业专家进来,送学校教师出去”的方式,促进职业院校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的推陈出新。三是充分推动集团内部教学资源和实训基地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实现互惠互利。
(二)发挥行业企业的关键作用,实现共同利益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参与职教集团的终极目的是谋利,是一种趋利行为,国家应出台相应政策鼓励企业通过投资教育获取利益。一是支持企业直接投资职教集团,通过提高集团办学质量、增强集团办学声誉、扩大集团招生规模来获得合理回报;二是允许大型企业或地方支柱产业通过与职教集团联合成立二级学院来完成企业在职人员的技能提升培训,而中小企业可委托职教集团培训在职人员和后备人员,以节省企业的培训成本。如北汽集团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委托湖南汽车职业教育集团的牵头院校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利用暑期为其培训在职员工。
(三)发挥政府机构的主导作用,推动职教发展
在职教集团办学过程中,需要政府机构从宏观管理的角度研究职教集团的发展规模、经营方式与区域发展的整合、匹配问题,主导制定职教集团的发展政策,促使职教集团的发展得到稳步推进。一是将职教集团纳入区域经济发展的整体规划,整合、优化集团教育资源的配置,合理布局职教集团的专业,为大力推动集团产、学、研进程一体化,给予职教集团政策、资金等方面的重点扶持。二是创建专项教育基金。通过政府基金集中投入,驱动职业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程度与行业(区域)的发展程度和对经济增长贡献度的一致性,缩小地区间职业教育发展的差距,体现区域重点扶持或具有战略目标行业发展的优先性。三是建立职业教育成本分担制度。以职业教育对行业支持程度为依据确定计提比例,以企业员工工资总额为计提基础,计提形成行业职业教育集团发展基金和企业职业教育基金,主要承担企业所在的职教集团内职业学校的学生实践教学、“订单式”培养经费,企业委托职业学校进行的职工教育与培训支付等。
(四)发挥第三方组织的辅助作用,支撑集团运行
第三方组织参与职教集团运行,这是一个全新的模式。行业协会作为企业自愿联合组织的利益代表,它能够广泛调查和掌握企业的各种情况及信息,集团可通过行业协会搭建一个全方位的校企信息交流平台,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组织职能、协调职能、服务职能和监督职能,实现多方资源的信息共享,辅助职教集团健康有序地运行。
参考文献:
[1]凌志杰,刘炳震,宁永红.我国职教集团建设发展情况研究报告[J].职业技术教育,2014(31):46-50.
[2]龙麒任.湖南省职业教育集团运行现状的分析[J].中外企业家,2015(5):188-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