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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路局围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市场经营主体责任、队伍稳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工资分配的导向作用、激励作用,按照“分级管理、集中资源、重组项目、明晰权责、有效考核、动态兑现”基本方法,制定实施了全新的《北京铁路局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实施办法》。为激励各单位增运增收、节支降耗、提质提效,不断提高企业综合经济效益,注入了新的活力与动力。本文以天津建筑段为例,对2015年执行新工效挂钩办法以来的实施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对2016年的改进措施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