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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淮河/太湖流域选择有代表性的44个市(县),开展了水污染防治监管机制的公众意见调查。结果表明:全民监管机制的缺乏是影响太湖/淮河防治计划全面落实的主要因素,加强水污染监管体制建设,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环保统一监管、企业具体治理、新闻舆论监督、公众积极参与”的流域水环境监管机制,是有效防治淮河/太湖流域水环境污染、促进流域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