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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8月21日,江西省国防科工办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全部落实到位。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发[2009]5号),保留江西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内设8个职能处室和国防工会、直属机关党委、纪检组(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