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环境资源作为最典型的公共物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条件,环境问题与公众利益息息相关,环境保护工作必须有公众参与。保护和改善环境,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享有环境权是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法理基础,公众参与是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必然选择。目前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主要表现为法律依据不足、公众参与环保的意识不强、执法力度不够等方面,其主要原因是中国法律文化的缺失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必须完善立法.健全公众参与环保事业的相关制度:加强教育,正确引导公众积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