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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等法学教育把培养具有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作为自己的根本目标。法学教育必须是知与行的统一,理论与实践的一致。要深入探讨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模式,重新构建新的实践教学模式—"主导.主体"法学实践教学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