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学界对自由裁量权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一直存有争论。鉴于法律本身的先天性缺陷,自由裁量权所具有的协调、弥补理想与现实之间差距的功能便必不可少,但由此而带来的滥用情形也对民众的权利构成了严重的威胁。我们应当从立法、司法、行政和社会外部四个方面来加强对自由裁量权的规制,这种努力在现代法治社会中已经呈现出新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