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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1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逐步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将“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并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放宽了工商登记条件。本文从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价值取向入手,深度分析了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对未来市场监管工作带来的影响,并针市场监管观念、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的转变,如何应对国家商事制度改革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新挑战,提出三方面建议,即市场监管部门应强化间接的、隐性的监管理念,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多方参与的共同监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