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杨春妹现年56岁,研究生学历。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间,杨春妹利用担任原北京市怀柔县服务公司、北京康盛服务公司经理的职务便利,在北京康盛服务公司下属企业春光商场改制过程中,虚假折抵退休职工医疗费、隐瞒有关房产已建成和投人使用事实,进而低估资产,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价值1224万余元。在此期间,杨春妹还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转让给其个人控制的公司,非法占有北京康盛服务公司8271.21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共计价值70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