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目前,大多数沿袭国有煤炭管理体制的煤炭生产企业其成本管理模式主体上采用的仍是目标成本管理法,通过落实成本责任,确立责任单位对可控成本的控制职责。发挥各责任单位(煤矿)的成本潜力,实现企业总体目标成本。这种方法。一方面在理念上使成本管理局限在了成本的“维持”和“改善”两种层次,使成本降低处在一种初级形态。另一方面,煤炭生产企业的产品构成形式和直接作业环节有别于精密制造业,模拟市场对成本控制的效果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