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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12月22日出台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也是继人民银行2005年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以来,金融监管机构的又一次专门针对农村金融服务的政策支持,目前已有部分地区根据《意见》的政策趋向设立村镇银行。同时《意见》的出台对深化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也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