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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闸限电,是在我国多年不见的现象,但是却在今年9月下旬“冲”上了热搜。
今年春季长江中下游地区的拉闸限电,并没有得到我国能源界、环保界专家和相关主管部门的重视,直到今年10月8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后。相关部门才发声,解读文件、出台政策,要求做好能源保供等一系列工作。拉闸限电的影响已有不少研究,本文也就此谈谈自己的一些想法。
与往年用能淡季、地方希望企业多用能不同,今年9月中下旬,不同地方的企业收到了要停电的通知,抑或是“开二停二”之类的告示,这在能源总量控制不达标的地方尤为突出。有的省份,如江苏、云南、浙江等,政府依据能源消费总量+强度控制指标要求企业停工限产;而有的省份,如广东、湖南、安徽等地,则主要是由于电力供应紧张,企业被迫错峰限电;吉林的拉闸限电还导致了意外事故的发生。据《辽宁日报》9月26日晚间消息,辽宁省工信厅在当天召开了全省电力工作保障会议。会议指出,9月23日至25日,由于风电骤减等原因,电力供应缺口增加至严重级别,虽然启动了3轮Ⅱ级(负荷缺口10%-20%)有序用电措施,但电网仍有供电缺口。东北电网调度部门根据《电网调度管理条例》有关预案,直接下达指令执行“电网事故拉闸限电”,动用了保电网安全的最终手段。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我国较大范围的拉闸限电?这还要从供求关系进行分析。
从供电能力看。一方面,受全国性煤炭紧缺、煤价高企、煤电价格倒挂等影响,不少省份出现供电紧张的局面;另一方面,新能源发电比例增高对电网带来较大的挑战。有关研究发现,2020年风光水电占东北三省发电比例达33%,今年9月下旬出现风电出力不足10%的情况,加剧了供电紧张。简单说,由于人为关停煤矿导致煤炭生产量下降和自然不可控的风力发电量下降,导致电力供应不足。
從消费端看,一方面,国内经济在疫情后出现恢复性增长,其中不乏满足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需求的高能耗产业,而新能源建设对纯碱、玻璃、电解铝等的需求快速增加也加剧了用电紧张;另一方面,国外新冠肺炎疫情仍未得到控制,产业链供应链出现断裂,货物供应不足造成国外订单增加,出口企业需要加班加点完成合同。即工业生产带来我国能耗的大幅增长。
隐藏在上述现象背后的原因也要认真研究和总结:一是煤矿关停需要与新能源发电增长保持平衡,甚至有足够弹性;二是煤矿退出机制的确定依据需要更科学、更精准;三是虽然国内外都出现电力供不应求等的能源“危机”,但其根源却不一样;就国内而言,以什么工具进行调控,也需要认真研究。
拉闸限电影响几何?不少投资机构和专家通过研究,得出了对一些重点行业影响的初步结论。本文以为,拉闸限电的影响不仅是对具体行业的影响,更体现在舆论上以及对经济发展的信心上。一是电力是生产要素,如果一些地方经常性的拉闸限电,给外界传递的信号是这个地方的生产要素是不具备的,更遑论营商环境。二是把“拉闸限电”作为调控工具,一些地方会出现执行走样或“扭曲”的情况,消失较长时间的“电老虎”甚至也会再出现,因为他们会根据自己的喜好随意拉闸限电;三是事先不通知的“拉闸限电”会带来意想不到的危害,东北停电的地方出现交通拥堵,甚至出现了意外事件就是例证。“人命关天”,这是不能用赔偿金额来计量的。简言之,“拉闸限电”将给社会传递一个非常负面的信息,不仅影响地方的招商引资,更将影响企业对这些地方发展的信心。而这些尤其需要引起重视。
“拉闸限电”带给我们的启示,首先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保供下的问题导向,多措并举,加强供需调节,确保今冬明春能源稳定供应。要多渠道增加能源保供资源,依法依规释放煤炭先进产能,有序增加煤炭进口,尽力增加国内天然气产量,保障煤电气电机组应发尽发,维护供用电秩序稳定。应指导地方科学制定有序用能方案,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发挥能源储备和应急保障能力的重要作用,确保方案可执行、可操作,科学实施;严格控制不合理能源需求,推动高耗能行业节能限煤。坚守保民生底线,坚决避免压限居民用能的情况发生。合理疏导用能成本。在确保民生、农业、公益性领域用能价格稳定的情况下,严格按价格政策合理疏导能源企业生产运行成本,尤其要考虑中小城镇供暖企业和农村居民的资金压力,通过分类施策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确保农民供暖“用得起”。夯实供电保障责任,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绝不能停留在“文件”上。
其次,实现双碳目标要纠正“运动式减碳”,不能搞“一刀切”,不能“齐步走”。一些地方平时不作为,临近考核搞突击;平时高喊“绿色发展”口号,工作中却“一刀切”要求企业停产、限产,追逐短期效益。这充分暴露出这些地方领导对新发展理念的认识偏差,以及对绿色低碳转型谋划不积极。“欲速则不达”,这是常识,而一些专家却认为“碳达峰”越早越好,压缩我国的发展空间;一些地方、行业和企业的工作着力点明显“跑偏”,或者是“抢头彩”心切,热衷于打标签、发牌子,碳中和“帽子”满天飞,或遏制“两高”行动乏力,甚至违规上马“两高”项目。我国经济结构和发展水平存在着区域差异,减碳水平和压力也存在着区域差异,如果缺乏政策协同,将会影响我国现代化阶段目标的实现。
再次,部门调控工具应符合党中央关于科学、精准的要求,以减少地方执行时的不知所措或自由裁量权过大,并导致与预期目标相去甚远的情况。拉闸限电,容易使人想起恩格斯关于“自然报复人类”的警示;如果不遵循经济发展规律,市场“扭曲”在所难免:市场扭曲是对干预不当的“反馈”。一些地方以环保名义关闭了大量养猪场,导致猪肉价格“飞涨”;一些农村地区推广“煤改气”“煤改电”,政策退坡后群众用不起、不敢用,甚至出现“返煤”的现象;大量关闭煤矿导致煤炭生产无法满足电力需求,发电企业成本倒挂、减少发电引发较大范围的拉闸限电。这些问题最后都由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解决,否则将对社会和谐稳定产生不良连锁反应。鉴此,应按照党中央提出的“全国一盘棋”要求,运用那些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能效、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作为调控手段,增加可操作性,以保障收到预期效果。
今年春季长江中下游地区的拉闸限电,并没有得到我国能源界、环保界专家和相关主管部门的重视,直到今年10月8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后。相关部门才发声,解读文件、出台政策,要求做好能源保供等一系列工作。拉闸限电的影响已有不少研究,本文也就此谈谈自己的一些想法。
与往年用能淡季、地方希望企业多用能不同,今年9月中下旬,不同地方的企业收到了要停电的通知,抑或是“开二停二”之类的告示,这在能源总量控制不达标的地方尤为突出。有的省份,如江苏、云南、浙江等,政府依据能源消费总量+强度控制指标要求企业停工限产;而有的省份,如广东、湖南、安徽等地,则主要是由于电力供应紧张,企业被迫错峰限电;吉林的拉闸限电还导致了意外事故的发生。据《辽宁日报》9月26日晚间消息,辽宁省工信厅在当天召开了全省电力工作保障会议。会议指出,9月23日至25日,由于风电骤减等原因,电力供应缺口增加至严重级别,虽然启动了3轮Ⅱ级(负荷缺口10%-20%)有序用电措施,但电网仍有供电缺口。东北电网调度部门根据《电网调度管理条例》有关预案,直接下达指令执行“电网事故拉闸限电”,动用了保电网安全的最终手段。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我国较大范围的拉闸限电?这还要从供求关系进行分析。
从供电能力看。一方面,受全国性煤炭紧缺、煤价高企、煤电价格倒挂等影响,不少省份出现供电紧张的局面;另一方面,新能源发电比例增高对电网带来较大的挑战。有关研究发现,2020年风光水电占东北三省发电比例达33%,今年9月下旬出现风电出力不足10%的情况,加剧了供电紧张。简单说,由于人为关停煤矿导致煤炭生产量下降和自然不可控的风力发电量下降,导致电力供应不足。
從消费端看,一方面,国内经济在疫情后出现恢复性增长,其中不乏满足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需求的高能耗产业,而新能源建设对纯碱、玻璃、电解铝等的需求快速增加也加剧了用电紧张;另一方面,国外新冠肺炎疫情仍未得到控制,产业链供应链出现断裂,货物供应不足造成国外订单增加,出口企业需要加班加点完成合同。即工业生产带来我国能耗的大幅增长。
隐藏在上述现象背后的原因也要认真研究和总结:一是煤矿关停需要与新能源发电增长保持平衡,甚至有足够弹性;二是煤矿退出机制的确定依据需要更科学、更精准;三是虽然国内外都出现电力供不应求等的能源“危机”,但其根源却不一样;就国内而言,以什么工具进行调控,也需要认真研究。
拉闸限电影响几何?不少投资机构和专家通过研究,得出了对一些重点行业影响的初步结论。本文以为,拉闸限电的影响不仅是对具体行业的影响,更体现在舆论上以及对经济发展的信心上。一是电力是生产要素,如果一些地方经常性的拉闸限电,给外界传递的信号是这个地方的生产要素是不具备的,更遑论营商环境。二是把“拉闸限电”作为调控工具,一些地方会出现执行走样或“扭曲”的情况,消失较长时间的“电老虎”甚至也会再出现,因为他们会根据自己的喜好随意拉闸限电;三是事先不通知的“拉闸限电”会带来意想不到的危害,东北停电的地方出现交通拥堵,甚至出现了意外事件就是例证。“人命关天”,这是不能用赔偿金额来计量的。简言之,“拉闸限电”将给社会传递一个非常负面的信息,不仅影响地方的招商引资,更将影响企业对这些地方发展的信心。而这些尤其需要引起重视。
“拉闸限电”带给我们的启示,首先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保供下的问题导向,多措并举,加强供需调节,确保今冬明春能源稳定供应。要多渠道增加能源保供资源,依法依规释放煤炭先进产能,有序增加煤炭进口,尽力增加国内天然气产量,保障煤电气电机组应发尽发,维护供用电秩序稳定。应指导地方科学制定有序用能方案,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发挥能源储备和应急保障能力的重要作用,确保方案可执行、可操作,科学实施;严格控制不合理能源需求,推动高耗能行业节能限煤。坚守保民生底线,坚决避免压限居民用能的情况发生。合理疏导用能成本。在确保民生、农业、公益性领域用能价格稳定的情况下,严格按价格政策合理疏导能源企业生产运行成本,尤其要考虑中小城镇供暖企业和农村居民的资金压力,通过分类施策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确保农民供暖“用得起”。夯实供电保障责任,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绝不能停留在“文件”上。
其次,实现双碳目标要纠正“运动式减碳”,不能搞“一刀切”,不能“齐步走”。一些地方平时不作为,临近考核搞突击;平时高喊“绿色发展”口号,工作中却“一刀切”要求企业停产、限产,追逐短期效益。这充分暴露出这些地方领导对新发展理念的认识偏差,以及对绿色低碳转型谋划不积极。“欲速则不达”,这是常识,而一些专家却认为“碳达峰”越早越好,压缩我国的发展空间;一些地方、行业和企业的工作着力点明显“跑偏”,或者是“抢头彩”心切,热衷于打标签、发牌子,碳中和“帽子”满天飞,或遏制“两高”行动乏力,甚至违规上马“两高”项目。我国经济结构和发展水平存在着区域差异,减碳水平和压力也存在着区域差异,如果缺乏政策协同,将会影响我国现代化阶段目标的实现。
再次,部门调控工具应符合党中央关于科学、精准的要求,以减少地方执行时的不知所措或自由裁量权过大,并导致与预期目标相去甚远的情况。拉闸限电,容易使人想起恩格斯关于“自然报复人类”的警示;如果不遵循经济发展规律,市场“扭曲”在所难免:市场扭曲是对干预不当的“反馈”。一些地方以环保名义关闭了大量养猪场,导致猪肉价格“飞涨”;一些农村地区推广“煤改气”“煤改电”,政策退坡后群众用不起、不敢用,甚至出现“返煤”的现象;大量关闭煤矿导致煤炭生产无法满足电力需求,发电企业成本倒挂、减少发电引发较大范围的拉闸限电。这些问题最后都由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解决,否则将对社会和谐稳定产生不良连锁反应。鉴此,应按照党中央提出的“全国一盘棋”要求,运用那些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能效、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作为调控手段,增加可操作性,以保障收到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