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青春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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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春蕊,任性的射手座女生,自小在温暖悠闲的海南岛长大,现在北京读大学。乐观主义者,今朝有酒今朝醉,从来不担心第二天可能会饿死,幸运的是当了多年月光族依旧还生龙活虎地活着。目前的心愿就是赶快把手头上的很多事完成,然后来一场潇洒自在的毕业旅行,去想去的地方,见想见的人。
  直到现在我还记得到达北京的那个午夜,飞机1点30分准时降落在首都机场。我推着一个大行李箱,小小的斜挎包里就揣着不多的人民币和大学录取通知书,站在首都机场宽敞明亮的大厅,不知道何去何从。最后,我英明地决定——睡机场!我有个喜欢旅游的闺蜜说了,没有比机场更安全的地方了!
  我在心里默默地告诉自己:以后的日子不管顺利或者艰难,你一定都要勇敢坚强,因为这段追梦旅程已经开始了,没有任何回头路了。
  三年悄然而过。期末跟舍友在宿舍熬夜复习;失恋跟闺蜜在北京南站那边的KTV唱一夜情歌;每年国庆节在天安门广场上通宵等升国旗。每个未眠的夜晚,我都会想起我在首都机场对自己说的话,然后轻声问自己,现在你是否依旧勇敢坚强?
  在新浪网实习期间,有一次被主管骂了,心里很难受,不想回学校,就在西单站提前下了地铁。一边吸着鲜果时间的超大杯柠檬水,一边在西单的天桥上看着车来车往和匆忙的人群,眼泪一滴一滴地掉在柠檬水杯上。想起曾经当着爸爸的面信誓旦旦地说除了北京的学校哪里我都不去时的决心和憧憬,想起那个充满了梦想和热情的18岁的我,破涕为笑,满血复活,你还年轻,你还有梦想,你怕什么?
  又一年高考来临,又一波大一小鲜肉来袭,很快我就成为了大学里最老的大四狗了,我不知道这一次毕业后我会不会听从爸爸的安排,回到他的身边工作生活,但是我永远不会忘记在北京的日子,并且感谢这段时光。是北京和这群在北京遇见的人陪伴了我最重要的四年,是他们让我在无亲无故的北京感受到另一种温暖和力量。我会永远记得我们曾一起那样丰富热烈地努力着,为了梦想摔得头破血流,却一直一路相互扶持互相鼓励。
  我很喜欢王小波的一句话:那一年我21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而今年我21岁,青春尚好。
  希望多年后,周末有空的时候依旧能和闺蜜去南锣鼓巷吃喜欢的小吃,笑容灿烂,一如当初那般简单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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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段时间一位女胖子爆红网络,200多斤的体重却拥有金喜善的容貌,被网友称为最美女胖子。这一消息横空出世,简直振奋了胖子一族!因为,我也是个胖子!  我是个女孩儿,爱美,爱帅哥,更爱做灰姑娘的白日梦。为此,我采取了节食、饥饿、运动、吃药等一系列减肥方法,可最终由于懒惰和药物的副作用让肥胖更甚从前,而我对减肥也心如死灰。于是,我像世间所有的胖子一样遭遇了身边的冷眼嘲讽。  女孩爱美,天经地义!当然,
(一)  徐琛是坐在钱可晋三点钟方向的。  每当靠窗的时候,阳光总是透过窗户照在徐琛的手臂上,就连他的左脸似乎也开始发光。这样想着钱可晋的脸有些微微的发烫,她连忙用书盖住自己幽幽地叹了口气,那画面太美不敢想象啊。  “可晋,又犯花痴啊?”戏谑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可晋翻了个白眼恶狠狠地说:“闵清你吵死了,我的男神会发光你奈我何呀!”闵清撇了撇嘴:“人都说恋爱中的女生智商为零,战斗值爆棚,你要不要这么配
收到样刊时我正要到科学楼电脑室上口语课,一接到高三级长的电话后就像无头苍蝇奔着一直不知道它有存在着的收发室走去。期间,高三级长还打了好几个电话给我,告诉我具体位置。即使他不教我已经两年了,但见到时还是会调侃一下再探讨探讨议论文怎么写。他身旁的儿子个头已经长高了很多,看着他从幼儿园到二年级,看着我们在二中每个角落留下的这些足迹,看着师兄师姐们纷纷毕业然后到外地求学,看着新生们从不相识到熟络打闹,而我
噫,你是来讨债的吧  历史试卷发下来,前面部分的分数少得可怜,红色的圈圈叉叉显得格外触目惊心。至于后面的空白一片我也全然不理,只是,那不合时宜出现的红色字体亮瞎了我近视加重影的双眼。  并不工整的黑色字体“实检出真理”下面划上了一条形态优美、色彩明艳的波浪线!附赠四个字:“什么东西”。显然,这是阅卷老师才拥有的特权。  身旁的家伙只需一眼,便开始捂着肚子笑得前仰后合,把误吞含笑半步癫引发的后果表演
好久不见,甚是想念  立冬那天,有风,有阳光。南方的树还是一面向阳,一面不痛不痒落点叶子。冬天呢,却没有几分该有的样子。  步行到车站,准备搭车回家。“陈杰?”我不确定地嘟囔句,望着前面低头玩手机的大个子,他的校服一下被风吹得鼓当当的。拉着好友走近。“陈杰,好久不见。”“嗯?”他抬头看我,“班长啊!”他好像有几分不自在,胡乱拨了下头发,“呵呵,好巧。”他的眼睛掩于长刘海儿下,不怎么看我。小学的时候
默默读完巧笑的文章,泛起一种类似母爱的感触,巧笑长大了,读过她文字的你也长大了,每一个你们都在默默长大。不知不觉间,在一个前程似锦的清晨醒来。  [1]  故都的秋天,终于在某日清晨窗台玫瑰花瓣上的几滴晨露中懒洋洋地告知了她的到来。  去学校的路上途经一个小区,一层的小花坛里有一株石榴树。火红的石榴掩映在顽强挺立秋风中的树叶间,像个害羞的小姑娘,倒看得我心里一动,竟想起了前一年去雍和宫看到的那颗石
晚上坐在电脑前无所事事地浏览网页的时候,我突然看到有个关系很好的朋友在唱吧里上传了一首歌,那首歌的名字叫《当我唱起这首歌》,很柔和的旋律,当我听到“当我唱起这首歌,我又想起你了”这句歌词的时候,我真的想起了某个姑娘。  这个姑娘叫范范,我们是前后桌,都特别爱唱歌。我爱李宇春,她爱张韶涵。很多时候,我们总是会在不经意间哼起同一首歌的同一段,发现后两个人就肆无忌惮地哈哈大笑。其实听到很多歌我都会想起范
她初次见着他的时候,他似乎正在验算一道繁琐的数学题。她隔着连廊看着对面教室窗边的他,飞舞的蓝色窗帘把视线打断又连接,像一群扑棱着翅膀的蓝色鸽子。她看得整颗心都愉悦了,他鼻梁上斯文的细边眼镜,细碎微长的刘海儿,甚至连他微蹙的眉头都看得清楚。她心想,早些时候怎么不知道学校里有这样好看的人呢?以至于想得太入迷,连老师叫她的名字都没听到,直到同桌拍了她一下,她才惊觉站起来,在同学们的哄笑中绯红了脸。她懊恼
因为吹冷风吹多了,感冒中。听说老是吃药对身体不好,而且感冒过一个礼拜自己就能好。所以我勉强撑了几天,不仅没好反而更严重了。于是只好吃药。刚刚正在写主题策划的稿子,想起该吃药了,便取出一片就着水吃下去。一般感冒药里面都有“瞌睡因”,我吃后不一会儿便感觉头沉沉的昏昏欲睡,word里的字分明看着却不知道自己写了些啥。只好趴在桌上稍稍闭目养神。  可闭上眼睛,我的思想仍然没有休息,它还在不停地运作。想起以
你这么普通,不过就是一根红绳挂着一只没有胳膊的招财猫。  我曾数次在不同人的手腕上看见过你的兄弟姐妹。  但是,它们都不是你。只有你,是独属于我的,只有你,紧贴着我的脉搏,倾听着我的每一声心跳,感受着我血液的每一次流淌。  我走在夜晚的街道,停下来看天,某个路灯忽然在我眼前熄灭,我十指交叉抵住下巴。安静的街,如果有人在我身边,哪怕不说话,只是站在我旁边,也会有种安全感吧。多愁善感的人,比较容易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