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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阐述了契约理论形成的逻辑,即在承认基于个人主义的“天赋权利”的前提下,通过假设自然状态,推演出自然状态下的权利悖论,而后提出契约立国的必要性,认为建立契约以让渡权利形成权力,从而保证法律之下的相对权利,自然权利由自然状态下的绝对权利经契约转变为了法治状态下的相对权利。通过对契约理论形成的内在逻辑阐述,本文认为权利与权力之间存在两种关系,即互为前提和相互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