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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我国第一次发布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中严禁刑讯逼供、严禁非法羁押、保障被羁押人的人身权利的规定,受到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在我国漫长的法文化传统中,一直盛行重打击犯罪、轻保障人权的观念,而现代法治的要求则是保护社会与保障人权的融洽与和谐。建国六十年来我国刑事人权保障事业虽取得了世人瞩日的成绩,但仍存在着许多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