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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表现为对系统法学基础性问题的深层关怀:系统方法的生存权和局限性、计算机技术的极限和数学的不完善性、对"技术统治"的疑虑和组织性排异以及面对科技,对权利何以自处的担忧.机遇来自于"网络中国"的现实性要求、中国及其法制系统面临更为复杂的国内国际环境以及系统科学向"复杂性"研究的转向.改变被动地引进自然科学研究成果和方法的局面,发现法制系统自身的系统论,并为系统科学作出贡献,应是系统法学的崭新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