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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1991年9月4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我国刑法第141条及其有关条款作了重大的补充或修改,不仅是保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武器,而且也是完善我国刑法的显著突破。本文拟就《决定》的有关问题作些初步探讨。